金融监管总局:鼓励汽车金融公司适当调整汽车贷款首付比例

09-17 06:08

IT 世家 9 月 14 日消息,IT 世家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为了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以下简称非银行机构)更好地发挥多元化、系统化、特色化的金融功能,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推动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消费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鼓励非银行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新旧置换行动,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关键领域,从增加金融支持、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和增加监管政策支持三个方面,赋能帮助发展新质量生产力,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非银行机构的金融支持。首先,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设备更新的实际需要。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探索和支持科技设备、医疗器械、资源回收、拆解和再制造企业的设备租赁和更新需求,支持大型设备制造和使用、国产飞机、新能源船舶、第一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设备、集成电路等设施。第二,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集团客户提供融资服务。鼓励企业集团金融公司发挥贴近集团、贴近行业的优势,紧跟集团设备更新需求,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金融公司通过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满足下游客户购买和更换系统和消费品的需求。第三,鼓励消费者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提供相关的消费者信贷和汽车金融服务。鼓励消费金融公司为消费品新旧置换提供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加强对市政交通公司的融资支持,帮助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适当调整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及时调整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等,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应。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第一,非银行机构应提高战略和资源配置,包括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经营方向和结构、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估。第二,非银行机构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第三,非银行机构要不断提高自主客户获取和自主风险控制能力,不断降低利润水平,规范到期催款行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对管控政策的支持。一是通过发行绿色信贷(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券等方式,提高资金来源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机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加强对正向管控的鼓励,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取得显著成效的非银行机构,在监管评级相关评分要素中给予适当鼓励;对于积极实施我国普惠金融政策的相关业务,应当落实不良资产容忍度相关监管政策,同时严格防范道德风险。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相关产业协会要协调组织非银行机构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政策,及时总结良好经验和典型实践,积极引导,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非银行机构落实《通知》,引导非银行机构根据国家重大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水平,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关键领域,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现代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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