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审联动,探索执源治理“最优解”
近日,泗阳法院立案庭、第二民族法院与执行局联动,督促一方在执行前成功返还原物纠纷,通过“立审执”协同履行义务,在执行立案前止步矛盾纠纷。
案件回顾
张某与一家纺织公司保持了多年的加工合同关系。双方同意张某向纺织公司提供原材料,由纺织公司加工成成品,即胚布,张某向纺织公司支付加工费。
之后,双方发生了争议,消除了合同关系,但纺织公司存放了一些属于张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张某要求纺织公司退还上述设备和原材料,但纺织公司认为张某租了自己的地方,要求张某先支付租赁费。双方未能协商,张某起诉纺织公司归还存放的设备和原材料。
本案经判决后,纺织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前督促
力量不足,“组队”处理!
立案庭执行前,督促团队在收到张某的执行申请后,立即联系纺织公司进行督促工作。了解到需要返还的设备和原材料较多,双方对返还原材料存在较大争议,未能有效实施。
考虑到本案在原物认定和损坏赔偿方面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执行前督促团队很难根据现有实物区分争议双方主张的合理性。因此,执行前督促团队邀请审理本案的承办法官和执行团队干警依托“立审执行”的合作联动机制,参与督促交付方案的制定,并再次与双方约定交付时间。
清点材料,再发生矛盾?
交付当天气温高达39度,由执行前监督员、审理法官、执行干警组成的联合监督团队,帮助双方在烈日下现场清点物品。机械设备的数量和型号争议不大,双方很快就完成了清点和交接。然而,在清点和交付原材料的过程中,双方对品牌、颜色、型号、数量和外包装信息各有各的看法。张某表示,他目前的材料不是自己的原材料,不符合继续生产和使用的标准。他拒绝清点接收,现场再次僵持不下。
有什么问题?让专业人士来!
因为争议,双方都是纺织行业多年的从业者,都认为自己对原材料的认定更专业。为了解决张某交付的材料是否都是原材料的问题,他们联合督促团队派出熟悉案件的审判法官协助筛选。本案审判法官将案件审判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与制作的裁判文书进行对比,注明信息,详细比较交付材料的颜色、数量和质量,确定交付材料的总数和颜色是正确的。但有些材料的品牌和型号与判决中注明的信息不一致,于是组织双方进一步处理信息不一致的原材料。
从反目成仇到各退一步~
纺织公司不影响交付材料的使用价值,因为它与判决中注明的信息不一致。张主张,从成品质量控制的角度来看,交付材料没有继续使用的价值,坚持拒绝接受。围绕争议焦点,联合督促团队一方面从多年合作的友谊和“和为贵”的商业理念来劝诫,另一方面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解释损坏物的认定和赔偿。经过联合督促团队的现场调解,双方最终各退一步,按照目前的原材料型号进行交付,纺织公司将根据转换价格对张进行赔偿。至此,此案经过多次督促,经过联合督促团队的共同努力,成功地推动了双方的分歧得到解决。
监督执行不仅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增量,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助于缓解当事人的分歧,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有效的引导、引导和监督,坚持以监督履行为案例,促进当事人从“我想履行”向“我想履行”的转变,是对“抓前端、治病”要求的有效落实,可以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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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立审执联动,探索执源治理“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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