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多年的房子竟然被楼上的邻居登记了!怎么回事?

2024-08-18

原创 吴贻伙 等 周围


这篇文章是《方圆》杂志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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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住在604室,拥有504室的房产证。


而且604室的房产已经登记


户主陈兵名下隔壁603室


与此同时,陈兵居住的603室房产证


居然写着胡进的名字


……


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造成这种混乱的局面?



房地产登记“张冠李戴”


"检察官,我住了很多年的房子居然被楼上的邻居登记了."2022年4月,申请法院重审被驳回的张强焦急地来到安徽省庐江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庐江县检察院经综合判决后,决定依法受理。


2013年11月,张强告诉办案检察官周美林,他从庐江县某花园小区购买了13栋404间公寓(后编号改为504),并一直住在这里。


因为安置房不能马上转让,几个人准备等到符合年限条件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没想到,2020年9月,当张强缴纳相关税费,准备办理转让登记时,他发现自己居住的504个房间居然登记在楼上邻居604个房间的王飞名下。


“我的房产证是通过诉讼获得的。”原来,王飞的房子也是从李欣和刘霞夫妇那里买的。2018年,王飞想办理过户登记,但李欣夫妇不配合。他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他就可以拿到现在的房产证。


但是为什么住在604室的王飞拿到了504室的房产证呢?带着疑问,周美林来到庐江县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调查,发现情况确实如张强所说。但更复杂的是,不仅张强一户的房产被错误登记,还有三户人家的房产全部登记混乱:


住在604房间的王飞持有504房间的房产证,而住在604房间的604房间的房产登记在隔壁603房间的户主陈兵名下。与此同时,住在陈兵603房间的房产证上居然写着胡进的名字。


房屋层次变化造成的错误加错


三套房四户主,这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是因为储藏室重新计算成一楼,所以注册错了?”张强的一句话引起了周美林的注意。


检察机关通过审核原审档案,对房产过户档案进行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对涉案房屋进行实地调查,最终明确案件情况。


2010年,由于房屋拆迁,李欣和刘霞夫妇在庐江县某花园小区获得了13套安置房,共5层,包括底层储藏室。当时储藏室不算层数,所以李欣和刘霞分别获得了404室、503室和504室的三套安置房,其中李欣分为503室,刘霞分为404室。、504室。


2016年办理房产证时,政策发生了变化,小区底层储物间被认为是第一层,所以13栋楼由5层改为6层,李欣夫妇的3套安置房也相应调整为504室、603室和604室。


2013年9月,王飞购买了李欣和刘霞的504个房间,并于2014年初装修入住。这时,底层储物间还没有算作层数。王飞准备办理房产证后,李欣觉得房价太低,要求加价,否则不配合。


双方僵持不下。2018年8月,王飞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庐江县法院起诉李欣夫妇。然而,由于不清楚房屋层面的变化政策,李欣夫妇仍然需要转让504房产权。


2018年9月,庐江县法院裁定被告李欣夫妇为王飞办理504室房屋产权转让手续。经强制执行,庐江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于2019年将504室产权人登记为王飞。如此错误,实际生活在604室的王飞将获得504室的房产证。


假如按照这个逻辑,604室的产权应该是空的,那么为什么要在603室的陈兵名下登记呢?


周美林继续“跟风”。通过调查,他进一步了解到,2018年2月,由于贷款需要,李欣向朋友胡进夫妇求助,要求以胡进的名义获得贷款,并将603个房间(分房时为503个房间)的财产转让给胡进作为抵押。按揭贷款后,胡进成为603个房间的产权人,但实际上并没有占据房间。


这时,事情又发展起来了。因为胡进没有实际入住603室,所以留下了可钻的空档。


2020年9月,刘霞将王飞实际居住的604室(分房时为504室)一房两卖,再次卖给陈兵夫妇,并假设603室就是604室。由于是安置房,没有写上门牌号,603室和604室又属于门对门,导致陈兵夫妇信以为真,便搬进了603室。


之后,当陈兵夫妇要求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时,刘霞将604室的产权转让登记在陈兵名下。604室的真正所有者是王飞。作为利益相关者,实际购买并生活在504室的张强,自然无法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多方联合


使乱七八糟的房屋产权登记回归“原点”


复杂的事实澄清后,如何解决“结”化“淤”?周美林分析认为,虽然张强的诉求可以通过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得到救助,但王飞也会面临类似的问题,甚至引发新的更大分歧。


经审查,庐江县检察院认为,原一审民事判决未查明案件涉及的安置房在分配和产权登记时编号不一致的事实,导致判决错误和执行错误,损害了申请人张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张强的再审申请理由也无法成立,因此再审检察建议于2022年7月向庐江县法院发出。


再审检察建议发布后,庐江县检察院多次与县法院就案件办理进行会谈,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试图找到解决矛盾的最佳切入点。


2022年9月,周美林组织圆桌会议,邀请所有涉案当事人参加,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寻找解决矛盾的办法。胡进说:“只要李欣和刘霞归还贷款,并返还我申请许可证支付的税款,我愿意从603个房间撤回产权登记。”


然而,退税涉及许多政府机构,这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三套房子交了四次税。这个税怎么退,找谁退?”办案检察官走访当地税务、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后,发现涉案房产多交了一次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庐江县检察院与县法院联合就此案与县政府沟通,提出了相关的处理建议,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2022年12月,庐江县政府依托“政府检查(政府)联动”机制,率先集结税收、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召开调度会议。检察院应邀参加,并就解决问题达成一致。


2023年2月,庐江县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还胡进缴纳的3.6万余元税和5.3万余元土地出让金。同时,在庐江县法院和检察院的共同调解下,李欣与胡进就剩余抵押贷款达成了还款协议。


同年3月,在庐江县检察院、法院的监督见证下,庐江县房地产登记中心注销了三套房地产的错误登记信息,并为张强、王飞、陈兵签发了新的房地产许可证。最后,“移位”的房地产登记各归其位。


2023年4月,庐江县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采取再审检察建议,决定重审王飞对李欣夫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2023年12月,王飞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原审起诉,获得法院批准,因为纠纷已经处理,并且已经取得了房产证。


“三房四卖”导致房屋产权移位登记困境。检察机关通过核查找出了症结。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同时,协调各方解决民事纠纷。这不仅使混乱的房屋产权登记回到了“原点”,也促进了邻里关系的修复,画上了完美的句子。


标题:“住了很多年的房子竟然被楼上的邻居登记了!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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