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与住房公积金有关…

2024-08-07

8月起


申请出具公积金缴存人申请。


员工缴存证明,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个人证明如贷款结清证明等


可申请完成


"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查询电子码"


(简称“电子码”)


统一“电子码”


取代原来的三种纸质证实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审查缴存、贷款等情况的使用。


为员工提供实时在线出具的公积金中心,


服务,如后台自动检查


实现住房公积金


“亮码可办”的个人证明事项!


申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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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代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国家住房公积金服务】


登陆后,进入“服务”页面卡,选择“业务查询电子码”。


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查询电子码”。


温馨提示



员工申请完成后,千万不要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查询后即失效。


想随时查看


住房公积金余额,


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希望查询公积金信贷业务?


希望办理公积金转移接续?


……


来到国务院客户端【公积金查询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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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有变化!关系到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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