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与住房公积金有关…
2024-08-07
8月起
申请出具公积金缴存人申请。
员工缴存证明,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个人证明如贷款结清证明等
可申请完成
"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查询电子码"
(简称“电子码”)
统一“电子码”
取代原来的三种纸质证实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审查缴存、贷款等情况的使用。
为员工提供实时在线出具的公积金中心,
服务,如后台自动检查
实现住房公积金
“亮码可办”的个人证明事项!
申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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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代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国家住房公积金服务】
登陆后,进入“服务”页面卡,选择“业务查询电子码”。
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查询电子码”。
温馨提示
:
员工申请完成后,千万不要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查询后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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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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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有变化!关系到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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