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上热搜!司机乱用远光灯致人死亡,法院判决——

2024-08-07

8月5日下午


#司机乱用远光致人死亡承担半责任#


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汽车远光灯强烈耀眼,会给对面汽车的司机造成视力障碍,甚至瞬间失明。在交通法规中,对如何使用远光灯有明确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随意使用远光灯并不少见。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 王晟瑶:


2022年10月,史某沿镇江丹徒区某路行驶电动自行车,与一辆相对方向的小型汽车相遇。由于司机朱某汽车远光灯的影响,史某驾驶电动汽车撞到了停在路边的重型卡车尾端。史某受伤,车辆受损。


但是朱觉得他和史某没有碰撞。当他看到史某倒在地上时,他离开了,没有停留或报警。后来有路人报警,但史某第二天因治疗无效死亡。


史某的家人将驾驶远光灯的朱某、停放卡车的苏某和车辆保险公司起诉,索赔死亡赔偿金共计138万元。朱承认他那天晚上开车的时候一直开着远光灯。当他离史某大约50米远时,他看到他离卡车大约10米远。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 王晟瑶:


被告朱某知道前面停着一辆大卡车,看着被害人开的电动车迎面行驶,仍然开着远光灯,行驶速度为50码。


朱某在道路中间右侧行驶,不在右侧行驶,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发生后,我们也应该预见,开远光灯很可能是事故造成的,但他放任损坏结果,没有及时停车报警,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不符合公序良俗。因此,法院认定朱负责50%的责任。


此外,苏某驾驶的卡车暂时停在路边,没有打开警示灯和其他照明。车辆也缺少防撞装置和照明贴纸,这是非法停车,要承担40%的责任。史本人没有履行注意安全的义务,承担10%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朱某车辆保险公司赔偿67万元,苏某车辆保险公司赔偿57万元。


在行驶过程中,汽车照明可以算是一种“通用语言”,可以给周围其他司机“送去提醒”。


三大队南京公交交警民警 刘宁:


在黑暗和其他辅助灯源较弱的情况下,打开近光灯、示廓灯或警示灯,让别人意识到你的车的存在。比如开车遇到天气不好的情况,需要打开雾灯;晚上开车需要打开示廓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如果是夜间会车,应在距离相对方向150米的地方使用近光灯。夜间,机动车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如急弯、斜坡、拱桥、人行道或无交通指示灯控制的路口。此外,如果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时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应打开前照灯、示廓灯和后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三大队南京公交交警民警 刘宁: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开车的时候接受别人的灯源一般来自两个地方,一个是后面的车辆,尤其是后面的车辆打开远光灯的时候。两个白色的区域出现在我的车的左右后视镜里,这是一个盲点。还有一个灯源来自前方,前方150米左右会出现盲点。


交通警察建议,在遇到他人车辆照明造成的视觉盲点时,尽量靠边停车,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你在日常中


有没有遇到过


乱打远熄灯的情况如何?


原题:“冲上热搜!司机滥用远光灯致人死亡,法院判决-”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