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照片“自拍”操作说明

2024-07-21

青海省公安厅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服务的需求,积极探索创新推出“证件e拍”小程序,完成手机自助收集居民身份证人像照片功能。从7月18日起,我省所有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省内外居民,不仅可以在派出所(办证大厅)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收集人像照片,还可以通过手机轻松收集居民身份证人像照片。这项便民措施使居民可以随时随地收集人像照片,特别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简化了居民身份证人像照片的收集流程,满足了居民身份证人像采集的多种方式和个性化需求,让群众拥有满意的居民身份证。


操作步骤


1、进入微信并搜索“证件e拍”小程序,关注并注册帐户个人帐户。


2、在小程序中选择“在线拍照”功能,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拍摄。拍摄过程中,请保证光线充足,背景整洁,防止穿浅色或图案明显的衣服,面部无遮挡,表情自然,不要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


3、审核通过后,系统将生成电子“数码照片受理收据”。申请人可以凭此收据到最近的公安部门户籍窗口申请第一次身份证申请、补充(更换)等服务。


注意事项


第一次办理:第一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仍然需要到公安部门现场拍照,不能通过手机自行收集。


协助拍摄:在拍摄过程中必须有人协助使用手机拍摄,不能自拍,以保证照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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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身份证照片“自拍”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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