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鹏:加强农村规划引领效率

2024-06-28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提高农村规划的领先效率。为新阶段村庄规划建设与发展提供方向,提供遵循。


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支撑和重要引擎,是促进农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环节。它对改善村庄空间布局、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继承和保护当地文化、提高农村人民生活质量具有基础意义。要全面推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重点提高村庄布局的质量、有效性和功能,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在引领农村建设、发展和振兴方面的积极作用。


村规划要以县区统筹为基础。立足县区,推进村庄规划分类、分层次布局,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自然环境等方面细化分类依据,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划分村庄规划范围,严格控制各类村庄边界,有效保护村庄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空间,在保证农村振兴需要的基础上,形成相对集中、节约集约、城乡融合的村庄发展格局。


村规划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与农村振兴目标任务相比,重点关注农村振兴中的突出问题,如集体经济薄弱、村庄发展特色不足、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不力、农村振兴项目落地困难等。,进一步推进这些问题的村庄规划处理,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的“生产力”作用,保障村民建房,保障产业发展空间,安排建设项目,控制村庄面貌,改善居住环境。


村规划要根据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规划。村庄规划需要充分考虑平原、山地、丘陵、湖区等村庄的地理格局和地域特色,以及产业、文化、生态、资源、历史文脉等。,并根据郊区结合、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特色保护、集聚性提高等类型,区分村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根据郊区结合、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特色保护、集聚性提高等。


村庄规划的实施需要适当稳步推进。科学判断和深刻把握村庄发展的规律、趋势、特点和差异,根据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明确重点村庄、普通村庄和急需建设的村庄,区分优先事项,分类、分阶段、分阶段推动村庄规划有序实施,“一个完善,一个建设,一个完善,一个建设”,一个蓝图画到底,不要“一步一步”或“一刀切”。


村里的规划需要村民积极参与。将村庄规划纳入村民自治事务,引导村民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和项目规划,进一步凝聚村民的想法和共识,促进村庄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公共管理等布局更加完善,配备规模更加合理,从而形成村民能够理解、接地气、共识性强、落地和监督良好的村庄规划,进一步提高村庄规划的民主性和群体性。


村规划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省市政府机构根据农村振兴的需要,制定村庄规划质量评价标准,为村庄规划建设、实施、修订、局部调整等各个环节提供总体规范、专业指导和综合评价,形成村庄规划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底线红线管控要求,如“三条控制线”,提高村庄规划的权威性和执行约束力。


村规划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县市党政部门是村庄规划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以党委“一把手”为领导、规划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或主体参与的联动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处理村庄规划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村庄规划建设和实施资金安排到位。此外,充分发挥推进农村建设行动机制的作用,协调各部门农村建设行动项目库和实施资金,认真落实“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资”。


作者:齐鹏


■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


标题:“齐鹏:加强农村规划引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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