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的重要消息

06-24 16:40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支持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农产品加工项目年度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补贴。每个公司都继续贴息 2 2000年,单户公司累计不超过 1000 一万元。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期望定 2 年。


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有关支持农产品加工加速发展的问题


一些政策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4]12 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厅委办、直属机构、吉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省政府已同意《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6 月 14 日


有关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


一些政策措施加快了发展。


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促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万亿级农产品及其深加工和食品细加工产业。


1. 新增农产品加工项目年度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 , 按照分档层递原则,对 1000 — 5000(含 5000)万元按 1% 贴息率给予贴息补贴;5000 万元以上按 1.5% 贴息率给予贴息补贴。每个公司都会继续贴息 2 2000年,单户公司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不再单独列出)


2. 对于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新增贷款, 0.5% 补贴担保费率 , 由担保公司退还公司,不得收取评估、服务、管理等相关费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畜牧业管理局、东北中小企业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吉林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


3. 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争取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同档次。 LPR 加 100BP(吉林省人民银行分行)


4. 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智能化转型和数字化转型升级,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和数字化转型奖励政策支持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将农产品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食品工业(储运)质量安全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纳入省级科技发展规划支持范围,鼓励省级高校和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进行联合研究,对通过评审项目的重点R&D项目进行联合研究 50 大约一万元的科研费用支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在最近两年的最终结算期间申请享受R&D费用税前扣除优惠政策,与前一年相比,最近一年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R&D 超过投入增量 50 万元(含)或投资总额达到 500 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深加工公司1万元(含)的研发费用给予补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7. 省级财政每年统筹规划资金,支持新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


8. 统筹利用农产品品牌推广资金,集中宣传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公司品牌和产品品牌,如大米、鲜玉米、肉牛、梅花鹿、人参、木耳等。(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物资储备局、省畜牧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以农林牧渔业商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以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等不少于本地土地的差异进行对应。 70% 执行。(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10. 激励市(州)、县(市、区)或项目承载地政府提供产业扶持资金,最多可持续支持新落户项目。 10 2008年,支持金额没有上限,具体扶持政策由市(州)、县(市、区)或项目承载地政府自行确定。(市(州)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11. 充分发挥省级产业引导基金、省级农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和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建立基金项目库,选择推荐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基金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政策,实施期望定 2 年。如果国家在实施过程中有新的规定,就要遵守规定。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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