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法青年说】丈夫出轨并给了“小三”一大笔钱,正室能追回来吗?

06-24 08:45

夫妻应该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夫妻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处理。那么,如果丈夫在婚姻中出轨,把大额资金转给“小三”,主房间能追回来吗?


近日,月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在正室起诉“第三方”退还赠与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丈夫在买彩票的过程中认识了别人,恋爱了,有了婚外情,把夫妻共同财产免费赠送给了“第三方”。妻子发现后,愤怒地向法院起诉“小三”,要求其退还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回顾


林某(妻子)和张某(丈夫)是夫妻关系。林某是家庭主妇。张某在外经营餐饮业务时,在购买彩票时遇到了从事体育彩票分销的李某(第三方)。在林某和张某的婚姻关系中,张某和李某慢慢发展成了不正当的性别关系。


经调查,2018年11月24日至2023年10月15日期间,张某将956笔转账给李某的账户,总转账金额为230418元。其中,每年7月10日(李某生日)、二月十四日(情人节)和七夕节,张某将具有特殊意义的款项转入李某账户,如131.4元、520元、1314元、5200元等共239笔,共138022元。林某发现后,多次联系李某,要求他退还上述款项,但李某拒绝退还。于是,林某向法院提起李某诉讼,要求确认张某与李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李某退还张某赠送的夫妻共有财产230418元。


法院审理


《民法》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张某转给李某的钱有的是买彩票,有的是送的。但由于时间长,转账频繁,张某和李某分不清哪些钱是送的,哪些钱是买彩票的。法庭认为,涉及特殊含义金额的转账不会是购买彩票的金额,不符合交易习惯,而是将这部分金额视为赠与金额。对于张某转账给李某的其他款项,法院认定这部分款项为正常交易,因为张某经常在李某买彩票,林某没有证据证明其他款项是赠送的。在林某与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林某同意,张某多次将夫妻共同财产转让给李某。这种行为侵犯了林某的合法权益,与公序良俗和婚姻社会道德背道而驰,应当认定赠与行为无效。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无效,判决李某将138022元退还给陈某,并驳回了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在判决后没有上诉。


法官提示


夫妇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在知道自己是已婚男人的情况下,张某仍然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别关系,这违背了民法中夫妻应该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原则。而且李某在知道对方是已婚男人的情况下,仍然与他保持着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法庭依法判决李某退还非法赠与的资产,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社会正气。


家庭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然包括对美好家庭生活的向往。因此,建立正确的婚姻和爱情观,关心夫妻关系中的忠诚和美好的婚姻关系,是满足人们对美好家庭生活向往的重要保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建立正确的婚姻和爱情观和金钱观,珍惜声誉,建立自信、自强、自尊和自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供 稿 | 周有区


编 辑 | 苏妤歆


校 对 | 高 嵩


审 核 | 韩长健


学习专栏


原题:“【月法青年说】丈夫出轨并给“小三”一大笔钱,正室能追回来吗?”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