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人带货“挂羊头卖狗肉”?“碰瓷”品牌商品销售40万件

06-22 08:43

近日,网友肖肖(化名)告诉阅读特别新闻报道,她在Tiktok平台上遭受了“挂A卖B”的网购陷阱,而沙琪玛在购买时被称为“好店”品牌,收到后却成为“顺丰”品牌的产品。向商店申请退货,又面临着运费昂贵、举证困难等问题,让肖肖倍感无奈。阅读特别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这种“货不对板”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屡见不鲜,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购买“李鬼”商品要退货,运费占一半?


据肖肖回忆,5月底,她在TikTok商城良品店旗靓店购买了一款沙琪玛,收到后非常满意。6月初,她刷了一段“好店”带货的短视频,然后通过视频下面的产品链接买了很多沙琪玛,花了20多元。但收到货后,肖肖发现沙琪玛的品牌不是“好店”,而是“顺丰”。


大咖宣传视频和橱窗展示


肖肖实际收到的货物,外包装与大咖宣传视频文案相似。


肖肖查看订单信息后发现,这次在一家名为“创佳加盟店”的店里买了沙琪玛。向店铺客服反馈情况后,客服表示,产品详情页上标有品牌名称。如果你想退货,你需要自己承担11元的运费。


"商品总价只有20多元,退货运费将近一半,难道顾客只能认栽吗?肖肖告诉特别新闻记者,无论是短视频的画面、宣传文案,还是视频下方可以跳转到商品购买界面的链接,都与“好店”的品牌明确相关。然而,店铺客服在产品详情页上标注了品牌名称。她在参数栏的二级页面上找到了“顺丰”的品牌名称,直到客服提醒。


实际收到货物的商品详情页


经过肖肖的持续证明,店铺客服表示,可能是大咖挂错了链接,相关情况已经上报核实。最后,该店只对肖肖的订单进行了退款。肖肖说:“虽然我维权成功,但还是有类似的带货视频,被‘招数’的消费者也不在少数。”


许多大咖“挂A卖B”,跳到同一家商店。


据肖肖提供的大咖视频记录,6月14日,读特新闻记者对大咖产品的窗口进行了审核,发现原有问题视频已经下架。“好店”沙琪玛和“顺丰”沙琪玛的带货视频依然存在,但视频中的产品描述与链接产品一致。


误导肖肖下订单的达人视频作品


然而,当记者查询“沙琪玛”产品时,发现很多有才华的人的短视频作品和商品窗口都有“挂A卖B”的情况。不同的大咖冒用“好店”产品的宣传内容,挂上“顺丰”产品的链接。而且,最后所有的店铺都跳到了“创佳加盟店”。


多个达人橱窗


记者浏览了该店的商品评价区,发现遭受商品错误“招数”的消费者并不是个案,留言反映这种情况的消费者可以追溯到一年前。


一些消费者评论


据店内资料显示,“创佳加盟店”是一家综合得分4.2分的食品经营店,目前总销售额82.8万元,其中“顺丰缘”沙琪玛销售额达40.7万元,是一家综合得分4.2分的食品经营店。


6月17日和18日,特别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创佳贸易企业电话,但无法接通。记者在网上咨询了“创佳加盟店”的客服,客服表示店内不会有记者的上述问题,店内货架上的产品详情页上标注了品牌。视频中挂商品链接是大咖的个人行为,与店铺无关。建议记者向大咖确认。


作为消费者和记者,记者各自试图联系带货达人,都提醒“对方关闭私聊功能”。


阅读特别新闻记者和达人的聊天记录截图


根据这种情况,特新闻记者致电“顺丰”品牌,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知道人才和店铺的行为。并指出:“这款奶盖沙琪玛去年上线了。去年,一个团队开始与我们合作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我们只负责生产,不能问经销商怎么卖。”


读特新闻记者还致电“好店”品牌客服热线,询问其是否了解上述情况,并表示将由专门负责人跟进核实。截至发稿,尚未得到相关回复。


平台:已按规定退还16个非法大咖电商权限。


6月17日,特别新闻记者致电TikTok商城大咖专员。该专员表示,商家通过平台商城上架商品后,可以选择专家带货,大咖也可以通过选择广场选择产品挂车带货。同时,商家上架商品时,平台会有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和控制,工作人员也会对大咖发布的带货视频进行审核。


针对消费者反馈的“挂A卖B”行为,读特新闻记者联系Tiktok平台了解情况。相关人员回复称,记者反映的大咖将流量引入非指定产品的行为,属于Tiktok电商明确禁止的“挂A卖B”行为,即在宣传中标注A品牌,但实际销售B品牌产品。平台学习中心有详细的规则来解释这种非法操作。


部分截图为《电子商务创作者违规与信用评分管理规则》


该工作人员还指出,根据阅读特别新闻提供的信息,平台对商家带货行为进行了反向跟踪和短视频审批,发现“碰瓷”好店共有67个短视频,16个大咖,均已退还电商权限。但由于视频发布是专家的行为,平台方无法判断商家是否存在主观恶意行为,所以暂时不会受到惩罚,但会给予提示教育,避免类似违规操作再次发生。


“挂A卖B”乱象频发,多方如何共建诚信防线?


近年来,“挂A卖B”屡禁不止。阅读特别新闻记者查询黑猫投诉平台,发现各大电商平台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挂羊头卖狗肉”、“搭名牌、搭便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客户、品牌、平台等各方应该如何应对这种违规行为?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在接受特别新闻记者采访时给出了建议。


潘翔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作为消费者,购物时要注意广告中的产品信息,尤其是品牌和商家信息。同时,还应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和交易明细,以确保在必要时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证据。


另外,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挂A卖B”涉嫌构成虚假广告和误导性广告的违法行为。“碰瓷”其他品牌的行为也涉嫌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潘翔建议,面对达人和商家的不正当竞争,品牌所有者可以通过公证保存网络证据,向监管机构投诉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赔偿诉讼。


最后,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电子商务平台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了加强平台内广告内容的审核和管理,避免虚假广告或误导性广告外,还应根据《电子商务法》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平台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