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法青年说】是“医美维权”还是“职业勒索”?

05-28 18:25

近年来,医疗美容项目悄然兴起,医疗美容门槛越来越低,这给了犯罪分子一个机会,选择不合格的美容院,以“维权”的名义寻找“致富之路”。


案情简介


被告人刘某某得知可以通过不合格的美容院注射美容针,以商家不合格、非法行医为由向商家索赔。之后,被告易某等人与刘某某一同前往不合格的美容院进行美容项目。之后,他们不舒服,商家不合格。他们应该报警或向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威胁,向商家索要财产。刘某某负责寻找美容院和与店主沟通的美容项目。刘某某或其招募的合作伙伴应注射美容针,然后以身体不适、商家不合格为由,第二天向商家索要财产。截至事件发生时,刘某某等人共敲诈了他人5万多元。


法院审理


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某、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财产,金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他们都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官提示


在医疗美容技术的发展和可观利润的驱动下,一些没有医疗资质的美容院不遗余力地提供医疗和美容服务。犯罪分子利用非法医疗美容从业者的无知和内疚,以“维权”的名义勒索,屡屡成功。美容机构要想避坑,就要合法经营,依法执业,取得相关资质提供美容服务。


供 稿 | 邓 婕


编 辑 | 苏妤歆


校 对 | 高 嵩


审 核 | 韩长健


学习专栏


原题:“月法青年说】是“医美维权”还是“职业勒索”?”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