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法院:聚焦“物业小案” 为“民生大事”服务

05-28 18:02


5月24日上午,在全国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的指导和协助下,汝州法院家政物业调解室在诉前成功调解了某小区35起集体物业纠纷,及时解决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分歧,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


自2018年10月起,A物业公司开始为某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1年底,B物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获得小区物业经营权,并于2022年1月15日开始提供物业服务,A物业公司服务于2022年1月30日后退出。但由于两家物业公司交接不当,业主与前后两家物业公司之间存在诸多纠纷:A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服务期间支付物业费,部分业主指责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当抵消物业费、物业服务质量差、装修押金未退等。,并以此为由拒绝向前后两家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B物业公司要求A物业公司将2022年的物业费转让给业主,并向业主提出2023年的物业费。所以三方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妥善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维护社区和谐,让人民安定下来,汝州法院立案庭在征得当事人批准后,将案件委派至我院家政物业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于莉、汝州市人大代表李利霞参与指导调解。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特邀调解员于莉代表利用自己在家政物业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能,以退还装修押金为切入点,与调解室的全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分为三种方式,深入社区,在A物业公司、B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反复协调,促进三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


1.A物业公司返还业主装修押金,并与B物业公司进行全面交接;


业主向两家物业公司缴纳拖欠物业费;


3.B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业主与开发商协调前期遗留。


到目前为止,3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立即结束。


“小物业”影响着“大民生”。这起物业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汝州市人民法院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汝州法院专门设立了“家政物业调解室”,将妥善处理家政物业纠纷作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和诉源治理的重点,不断推进物业纠纷源头治理,高效解决,为保障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奉献司法力量。


原题:汝州法院:聚焦“物业小案” 为“民生大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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