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观察|新质量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在高水平开放视角下的发展 xa0
“新质量生产力”首次写入政府报告,成为2024年政府十大任务中的首要任务,充分展示了“发展新质量生产力”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Xi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强调:“要扩大对外开放的高水平,为新质量生产力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形势”;“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也是2024年政府报告制定的十大任务之一。因此,高水平开放是发展新质量生产力、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而言之,通过国内外“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元素(如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和服务元素的国际流动和全球交流,通过开放最大限度地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促进中国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助于中国形成“更深层次、更高层次、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从而促进新质量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
结合2024年政府报告,关于在高水平开放视野下发展新质量生产力的重点措施,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制度开放”促进国际要素流动。政府报告指出,要“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一表述表明,中国的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逐步从“政策层面开放”向“制度方面开放”转变,逐步从“完善产业政策”向“创造高质量的经济发展环境”迈进。
同时表明,在具有溢出效应的经济领域,为了促进中国和全球经济的安全有序结合,应重点关注国际高标准规则,逐步实现“国内外市场的有效对接和协调”,即“贸易规则、投资规则、生产管理和标准”。这种国内外高标准的规则对接和整合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将有效促进创新要素和服务要素的国际流动和全球交流,为提高新质量生产力提供重要的国际形势保障。
在推动“国内外市场有效对接与协调”的过程中,我国存在着一定的现实约束和不足。
一是面临着严峻的外部环境挑战,西方国家的制度压制,极大地增加了中国参与制度供给和全球经济治理的难度和成本;
二是外资对华投资的限制措施有待进一步减少,目前负面清单中仍有许多模糊措辞和兜底条款;
三是当前我国推进“制度开放”仍以政策为主,法律手段使用明显不足,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
四是我国部分产品标准与产业发展进程不匹配,不能满足创新成果转化和经济提质增效的需要。此外,标准体系缺乏创新,与国际交通标准存在一定差距,难以获得国际认可。
因此,在推进“国内外市场有效对接和协调”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重视国内投资环境建设,吸引更多创新要素和服务要素的流入,激发市场竞争活力,自由经济、外资准入和审批限制是主要建设方向;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手段的应用,避免“制度开放”逐渐进入深水区,存在多部门利益纠纷和预期收益不确定时,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
此外,在适当的环境下,我国的标准制定体系可以适当向微观公司倾斜,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高科技制造、绿色能源等国际前沿领域,充分发挥微观主体的竞争活力和主动性,不仅可以促进微观主体的积极投资和创新,还可以帮助我国逐步掌握国际标准制定的话语权,增强核心竞争力。
其次,服务要素和服务市场的开放发展成为高水平开放的重点任务。近年来,随着数字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服务和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全球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合作和跨国投资”的重要领域。扩大服务要素和服务市场的高水平开放,不仅促进了“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也对提高“中国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起着重要作用。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放宽电信、医疗等服务市场准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发展”等实际要求。从“外资准入制度、国际开放平台建设、国内外服务贸易”等方面,这些要求为我国“服务与数字贸易高水平发展”提供了明确的发展趋势,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方向标”。服务业和数字贸易等服务要素的高质量发展将促进产业发展和制造业发展的并联,为如何有效提高新质量的生产力提供服务动能,为如何实现高质量的开放和发展提供重要的视角。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推动我国服务要素和服务市场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推动服务业开放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过去,我国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以货物贸易便利化为主,服务业开放水平不高。一方面,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重点关注货物贸易,制度创新重点关注程序创新和便利措施创新,贸易和投资管理机制改革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受制于与负面清单实施相匹配的制度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服务业对外开放缓慢,相关行业难以实际实施。此外,自由贸易试验区还存在改革自主权的约束,“小修小补”式的改革越来越多,但重大突破性改革越来越少,服务业开放的“试验田”作用不足。
服务要素和服务市场的开放不是“边境”意义上的开放,而是“边境”的开放。因此,与服务业开放相关的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应该更加全面灵活,而不是局限于便利化措施;还应加快完善与数字经济、数字全球化等新模式、新业态相匹配的监管模式,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体系。要不断探索建立与负面清单实施相匹配的制度机制,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鼓励进一步进行差异化探索。
三是我国提供平等的市场环境,实现要素赋能发展。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营造社会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经营环境”,重点关注“落实外资公司国民待遇”、“确保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标准制定等平等经济行为”、“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解决”等实际问题,从细节上处理投资市场环境的实际问题,落实加强外资服务保障,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这说明,平等对待国际企业,加强对外投资权的保护,将成为中国未来市场环境建设的重要方向,也是从高水平开放的角度,为如何通过市场环境建设赋能元素发展,进而提高新质量生产力提供了重要机遇。
在国际经验方面,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市场环境的建设,其建设方向大致包括自由化、平等化、便利化三个方面。具体而言,“自由化”在投资准入限制、投资比例、外资审计、法律规定等方面,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平等化”是指对内资和外资公司没有区别或针对性的限制,包括企业之间的兼并收购、优惠补贴条件和破产措施;“便利化”指在办理相关手续、收集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的方便和省时。
中国还应该努力加强这些领域的市场环境建设,尤其是在自由化和平等化方面,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在一些欧美国家不断加强对中国经济的压制和限制,进一步发展脱钩断线的背景下,中国积极深化市场化改革,积极建设开放水平高、经营环境好的投资乐园,这是打破西方对中国经济脱钩企图的重要手段。
总之,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整体结构和制度建设正朝着“高水平建设目标”逐步完善,有利于打造中国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新优势,为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为新质量生产力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形势。
(作者孙浦阳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系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全球经济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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