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破产管理人员工作会议

2024-05-07

4月30日上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宿迁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破产管理人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有效规范全市破产管理人员履职工作,加快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法制化能力和社会效果。


朱东升市司法局副局表示


破产案件管理员要提高政治地位,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破产管理新形势要求,把破产管理放在提升法治环境的大局上,规划推进。


要加强协会建设,精准引导协会发展定位,着力构建破产管理中的“大服务”格局,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履职监督机制。


要完善工作机制,盘活公共资源,加强内部控制,加强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监事制度。


要加强团队建设,建立和优化破产管理团队评估准入、履行职责保障和退出机制,努力打造高素质的破产管理团队。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崔永峰对破产审判提出要求


要凝聚共识,在办案中树立法律共同体的理念。管理者要依法单独、中立地履行职责,法院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共同努力成为改善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设者,成为破产保护的宣传者和实践者。


要正视问题,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加强责任。管理员应依法履行职责,诚实、勇于承担责任、善于行动,有效避免依靠思想和不当行动、负面履行职责等问题,加强监管人员与法院的沟通与合作,有效加强管理员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规范履行职责,促进案件依法高效处理。法院和管理员不仅要保持密切联系,还要防止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明确,禁止相处不当。要完善履职监督体系,形成管理员自我监督、法院监督、行业监督的综合体系。


要聚集力量,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要坚持诚实创新,加强破产案件处理的专业化。要加强协同培训,提高管理员的专业水平。我们应该合作,提高处理破产案件的系统思维,全面提高处理破产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2023年全市破产审判工作运行状况、破产管理人履职中存在的不规范状况,市法院民二庭庭长朱千里通报。


市破产管理人员协会会长周跃报告了市破产管理人员协会的履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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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院代表,宿豫法院发言,宏亮律师事务所和承匠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员代表发言。


会议还对“破产案件借款人接管”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业务培训,市法院第二法院副院长王更解读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工作指引》。


文:民二庭 图:新闻处


校准:柯苏航


原标题: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破产管理人员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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