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任性”停车,阿拉善交警连查2起!
高速公路上不能随意停车
这个规定是众所周知的
可以在五一假期的第一天举行。
阿拉善交警发现有人在探险。
停在高速行车道上
5月1日7时58分,阿拉善盟派出所交管大队银巴大队值班民警巡逻至乌银高速195公里,发现一辆中型公交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发现该车出现故障。虽然他们打开了危险警示灯,但他们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值班民警告诉司机违反停车行为的危险性,并对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该车驾驶人违反停车行为处以200元罚款、3分驾驶证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当天9时58分,执勤民警巡逻至乌银高速142公里处,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小轿车,车内没有司机。巡逻警察进一步检查车辆时,一名男子匆匆赶来,声称车辆是他的。他和他的朋友在路边贴了一个广告牌。他们觉得自己离高速公路很近,就把车辆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没有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值班民警告诉他们违反停车的风险,要求立即将车辆驶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对驾驶员林某的违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执照处以9分行政处罚。
阿拉善交警提示
惩罚并非目的
安全性是第一位的
要求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方向盘在你手里,交通安全在你心里。不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时刻牢记欲速不达,安全才是最快的路。
图片/屈惠玲 马浩 录像/路如意
出 产品:阿拉善盟政治部新闻宣传科
原题:“高速公路上“任性”停车,阿拉善交警连查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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