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霞浦检察法治宣传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强伏季捕鱼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伏季捕鱼环境,加强全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共同努力,本微信官方账号将陆续发布全市检察机关伏季捕鱼普法宣传情况和一线办案动态。
根据福建省海洋和渔业局的通知,福建省将于2024年继续实施海洋伏季捕鱼制度。从2024年5月1日到9月16日,霞浦县将实施海洋伏季捕鱼四个半月。
普法宣传
普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
禁渔宣传活动
四月二十四日,霞浦县检察院联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东支队、霞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霞浦县法院等部门,深入三沙镇开展伏季休渔法治宣传活动,主题为“海洋休渔促和谐,安全生产保平安”。我国伏季休渔制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包括禁捕时间、禁用渔具、违规处罚等重要事项,引导公众遵守规章制度,自觉形成海洋生态保护理念。
检察干警前往五沃港口,走访渔业公司,重点向渔民和渔业公司讲解禁渔期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解释法律、解决疑惑、解决疑惑,可以提高渔民安全施工的法律观念,引导渔业公司规范经营。
自2022年以来,霞浦县检察院共接受2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起诉10起14起,督促生态修复费用688万余元。针对多艘“三无船”在伏季休渔期多次出海打捞工作,渔具销售点、制冰厂、海鲜市场控制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发布检察建议,霞浦县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共转型升级376艘,拆解20艘;调查农贸市场18家,餐厅388家,渔具销售点41家,冰厂21家,非法网具16家。
相关案例
2022年5月至6月,被告俞某甲等人在禁渔期间多次驾驶多艘“三无船”,从霞浦县长春镇某港口出发,先后6次前往东引岛、北岛附近海域,以“放链网”的形式非法捕捞,并将所得渔获物卖给提前订购的俞某乙,总收入超过208万元,俞某甲从中获利34万元。2023年1月19日,俞某甲、俞某乙等人被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至六个月,并判处生态修复费用416万余元。
检察官提示
为了维护伏季休渔期间辖区内水域的安全稳定,在禁渔期间,请严格遵守我国伏季休渔制度。请群众自觉树立爱海护海观念,努力成为“禁捕”监管者,积极举报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参与“伏季休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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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伏季休渔霞浦检察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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