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注意了!五月一日起报年报有了新的变化!
每个人的年报都报道了!
没有报告的注意啦!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新修订
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小编带大家来解读一下。
几个最重要的变化
01
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行使部分职权
强化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二)查看、复制、收集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文件、账簿等资料;
(三)对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
(四)依法查询涉嫌违法的企业银行账户;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力。
02
明确未年报可以被列异并受到惩罚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按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公示相关公司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03
明确没有年报或年报不真实的后果
第一,如果连续两年没有年报,可能会被撤销。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执照,因企业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无法通过注册住所或经营场所取得联系的。
第二,最高罚款可达20万元。法律、行政规章规定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照其规定;不明确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吊销执照。
第三,负责人受到限制。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各位老板
6月30日结束年度报告。
还等什么
快点报道吧~
原题:“老板们注意了!五月一日起报年报发生了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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