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日起,实施!

05-03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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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日起,实施!


2023年公布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下称《条例》)


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


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进行监管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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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实施这一行政规章的办法


(征求意见稿)


该行政规章将如何落实?


实施后会产生什么影响?


让我们听听专家的解读


设置合理的换证过渡期


实现有序推进


简单来说,非银行支付是指通过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而不是银行。比如我们经常用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等。


《实施细则》明确了根据新规定换取新支付机构许可证的程序和时间表。换证过渡期设定为《实施细则》实施日期至各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同时,考虑到部分支付机构的许可证到期时间接近《实施细则》的实施日期,这些支付机构的过渡期将放宽至12个月。


换证过渡到期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新规定再次领取支付业务许可证。记者了解到,如果支付机构符合要求,也可以选择提前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支付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过渡期。同时,原来这些支付机构的支付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每5年申请延期一次。新规实施后,支付机构取得的支付许可证没有期限。


实施办法还明确,部分支付机构适度下发变更事项审批权限,降低审核水平。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说:“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只需要受理、审查和决定公司名称或注册资本的变更。这将提高行政许可证的审批效率,有利于建立健全、高效、快速的变更事项处理机制。”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8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年营业额超过1万亿,金额近400万亿。


不要改变支付机构


原业务许可范围


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实施办法中有哪些新规定?专家指出,实施办法要坚持稳定的文字,注重控制的一致性,确保支付市场有序推进。


在此之前,专家指出,支付业务分为三类:网上支付、收单业务和预付卡业务。伴随着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条码支付、刷脸支付等新方式应运而生。《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提出,支付业务重新分为两类: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区分这两类业务的关键在于支付方是否可以接受预付款。这次公布的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的分类方法,专家指出,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行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


温彬表示,实施办法充分考虑了当前分类模式下的许可框架,不会改变支付机构原有的业务许可范围。换句话说,支付机构还有一些业务,估计不会影响支付机构的业务连续性和客户体验。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想调整收费项目或资费标准,应至少提前30天继续公示,支付交易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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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兴化供图:顾峰


编辑:陈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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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五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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