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撤销处罚!追究当事民警的责任

05-01 02:30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4月24日发布通知:


最近,南京有网友表示,骑自行车上路因无牌被罚款50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4月9日17时46分,我局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当事人王某反向骑自行车,警告并处罚其反向驾驶违法行为,并对其无证上路行为处以50元罚款。


根据2024年1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是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不需要在道路上登记。因此,我局取消了处理自行车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决定,并追究了当事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


我局将以案例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法律培训和执法监管,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感谢众多网友和媒体的监督和支持。


报道


四月二十三日,南京一位网友发帖称,他骑自行车时因无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


发帖网友王先生告诉记者,4月9日下班后,他骑自行车回家,开车去南京中山路和华侨路的交叉口。因为逆行,他被值班交警拦住了。交警告诉他,当非机动车逆行过十字路口时,他必须下车。交警表示,鉴于他第一次违法,他只受到警告和处罚,然后检查了自行车牌照。


王先生被罚时骑的车


“交警说我的自行车没有牌照,要罚款。”王先生说,听完之后,他看起来很傻,忍不住问:“自行车也要上牌吗?”值班交警回复他:“路上有哪些车没有牌照?连自行车共享都印了钢印。”虽然王先生很纳闷,但他扫描了代码,支付了50元的罚款。


根据交警出具的罚单,王先生被处罚的原因是,4月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在南京市中山路驾驶时应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


王先生之前收到的罚单


王先生说,交了罚款后,当他把这件事告诉同事和骑自行车的人时,每个人都感到不可思议。第二天,他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车管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需要许可。


24日,王先生告诉记者,交警已经亲自与他沟通,承认处罚不正确。处罚不当的原因是值班民警未能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目前,他们正在经历处罚和撤销的过程。警方已经亲自将罚款退还给他,并承诺及时告知处罚和撤销的进展,并在处理后通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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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方通报:撤销处罚!追究当事警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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