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为“爱”减负 推动新风汝南县人民法院对高价彩礼说“不”

04-26 02:19

为进一步推进习俗工作,引导公众树立积极健康的爱情观、婚姻观、消费观,倡导婚姻新风,汝南县人民法院近日进行了“减轻爱情负担” 通过“走出去”促进新风主题宣传活动、“沉下去”、多种形式的“引进”,提倡婚姻文明新风,让婚姻从“爱”开始,让彩礼归于“礼”。


第一,“走出去”,宣传更有“力量”。


汝南法院金店法院选择彩礼金额较高的乡镇,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帮助群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认识到什么是高价彩礼。他们利用实际案例讲述了高价彩礼和攀比带来的不利影响,引导大家从自己做起,从婚姻家庭的长远稳定考虑出发,尊重家庭的具体情况,注重性格和感情,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婚俗习惯。弘扬文明向上的新时尚,做移风易俗的实践者和倡导者。



二是“沉下去”,宣传更加“深刻”。


汝南县法院老君庙法院、三门门法院、梁祝法院组织干警沉下身,走进辖区内每一个村组,向广大村民进行抵制高价彩礼的宣传活动,让大家了解高价彩礼可能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矛盾和伤害,呼吁大家改变思想观念,共同抵制高价彩礼,进一步反对陈规陋习,更新婚姻观念,创造新的婚姻风格,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和婚姻观。以性格和爱情为主,以一技之长、勤劳、勤奋、勤奋为主要择偶条件,不被物质和金钱所困,不被高价彩礼绑架,不盲目攀比,不做高价彩礼的“奴隶”。


三是“引进”,宣传更加“广泛”。


汝南县法院三桥法院主动邀请乡镇司法所、嘉和民调组织、乡镇人民调解员讨论交流抵制高价彩礼的相关实践经验,总结近期辖区内高价彩礼纠纷涉及的问题,宣讲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审理涉及彩礼纠纷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条例》中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与恋爱期间赠与的区别、婚姻要求财务等彩礼纠纷的处理,呼吁大家摒弃盲从跟风,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倡导婚姻文明的新风格。聚集多方力量,聚集多方智慧,从而有效、实质性地解决矛盾,调解纠纷。


本次活动共发放传单28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人,有效加深了群众对高额彩礼等不良习俗的认识,引导群众成为新时代文明婚姻新风格的倡导者、宣传者和实践者。下一步,汝南县法院将继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移动习俗重点领域的高额彩礼治理过程中展现司法力量,弘扬法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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