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平:冯子材怒告官部书办。

04-25 16:11

清朝官员部书办多要求行贿,称之为“部费”。即使是著名的将军也不能免费,这是上下公认的“潜规则”。1889年,海南省土匪保险奖案在官员部门受阻。官员沈梅卿发了一封信要求贿赂,冯子材愤怒地向皇帝报告。慈禧将书办流放,将冯子材“交部议处”,既保持了朝廷的威望,又警告其他将军不要轻易告诉皇帝。


冯子材画像


不是中法战争保险奖


一八八五年三月,冯子材联系友方在镇南关大败法军,随后收复谅山,迫使法方回到谈判桌上,中法战争结束。多年后,张之洞幕僚赵凤昌记忆错误,认为冯子材控告官部书办一事,因中法战争的战功保证而来。赵的文章《冯王关前谅山之捷》《纪甲申中法战争》在叙述了镇南关和谅山的战绩后,随后说:“军事成就保障文职,应当由候官部批准,保障部门的人员应当收费,这在各军也很常见。冯乃大怒,即特参臣部尚书,以提督劾部臣,更是史无前例。均可见其拙直之性,非人可及。"(《人文月刊》1931年第9期)冯子材起诉官方部书办,不是官方部书。然而,赵凤昌这篇文章经过《花随人圣庵忆》的征引,传播颇为广泛。廖宗麟、庄兰芝的文章《冯子材参劾官吏一事考错》已经作出了纠正,但是这篇文章并没有揭示事情的最终结局。本论文利用张之洞电报,对廖、庄的成就进行了补充。


由两广总督张之洞、署广西巡抚李秉衡联合上演镇南关、谅山大捷保奖案。张之洞是个“懂市场”的官员,他与李秉衡商量,两广官方出一笔“部费”,搞定官部书办。起初,对方要求62000。"部官勒延,专为索费,若不妥善安置,必致从刻挑驳,不可收拾。一向大保举常有公筹部费统办,得其较省,将士决战立功,至今未得到实惠,令人叹为观止。闻部索6000元,鄙视拟筹4000到5000元的公款。代替这件事,东西两省参半……”(《近代史所藏清人稿》第二册第7册第47-48页)张之洞毕竟是京官,京城人头熟悉。他要求第三者从中调解,最终价格降至32000。考虑到广西财政不富裕,这三千两是广东独自承担的。(第685页同上第38册)


当初负责抓捕书办的礼部司务厅掌印何刚德,入民国后将其晚清见闻写成《春明梦录》一书。根据何刚德的上述情况,礼部书办通常对战功奖等进行挑剔和拖延,然后寄信到其他地方“吓骗和赚钱”。大多数外国官员陷入陷阱,花钱。(何刚德:《春明梦录》 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85页)冯子材控告官部书办,因海南“剿匪”保奖而来。冯子材大怒,是因为他这次重点保奖孩子冯相华,结果成空。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文员带兵成为普遍现象,冯相华是领兵将领,职称却是文职系列“同知”。冯子材的小算盘,就是把孩子冯相华从“同知”上保升知府。属于“佐二官”的同知通判,满大街都是。正如《杜凤治日记》所说,“同,通不值钱”,而知府则是正印官,地位截然不同。笔者猜测,官员部书办寄信索贿,其中一封信落入冯相华手中。


中法战争结束后,海南“剿匪”保奖案,冯子材以“广东钦廉边务督办”的称号驻扎钦州。不久,海南发生了所谓的“客匪”“黎匪”动荡,冯子材主动请缨,带领部队到海南“剿匪”。海南的动荡话长,此次事件主要是客家人与黎族的冲突,相互仇杀。海南客家人原本住在广州府、肇庆府等地。咸丰时期,发生了一场“土客大斗”。广东政府善后将客家人迁往海南、粤西,希望将仇杀双方分开,避免机械斗的根源。但是,“土客械斗”本质上是一种资源竞争,客家人转移到海南,与当地土壤发生了新的矛盾。虽然客家人在海南的数量并不占优势,但他们几十年的武器积累的经验使他们的军事组织能力强大,仍然形成了对黎族人的“压力”。


冯子材带领军队进入琼。首先,他用军事力量压服“强盗”,然后向张之洞建议,根据海瑞最初的假设,在黎明区开通“十字大道”,改善黎明区与外界的交通。黎族人不理解冯子材的政策,不断给冯军制造障碍,甚至抵制武力。冯子材别无选择,只能用武力打击一些“黎族土匪”头目。张之洞利用冯子材部队平静海南动荡,增加了“抚黎局”、市场等机构,未能提前对黎族进行政策宣传,效果非常有限。张之洞在攻克最后一个“黎匪”巢穴后宣布“全琼肃清”,随后冯子材按常向朝廷演奏保奖部下。


古老的钦州冯子材大门


张之洞大吃一惊


1889年3月14日,两广总督张之洞收到北京电报局传来的“阁抄”,大吃一惊:冯子材向朝廷官员“沈锡璋”索贿。根据光绪十五年的《上谕档》,张之洞看到的“阁抄”大概如下:


光绪15年7月,冯子子演奏。特参官部书办随意索贿,颠倒保案。请将驳回的官员仍按原保给奖和声明,以及伊子之前的保案是否应按各种折片进行。当官员被命令密切接受官员沈锡璋,并查明保案的各个部分。根据部门的覆奏,调查书员的毛书没有沈璋的名字,即沈锡璋即沈梅卿按照原来的地址称号被取得,沈梅卿的樊子清和工人张升被取得,交刑部严讯确情,按照实际覆奏。冯子材所指的官部核奖各有不同,经部下原案逐一查明,均按规定章程分别准驳,不颠倒情弊,不容置疑。到剿办琼州黎匪出力各员,根据张之洞查照部议,复加核减,删除三员,经部议复奏准。冯子材将第一个原始奖项叙述,并恳求准确。伊子冯相华等前奖同知花岭,是光绪六年特殊允许的案例。请不要准确地遵循这种复奏,但这是愚蠢和无知的。冯子材于交部议处。钦此。(第15册《光绪朝上谕档》第92页)


此时,冯子材仍以“广东钦廉边务督办”的身份生活在钦州。虽然他被授予云南督导,但他没有上任。张之洞发电报钦州知州李受彤,问李“既不说服,也不给总部打电话,这让冯无缘无故地自己做了一个严密的警告,但这是无法解决的”。事实上,李受彤并不知道。老将军一怒之下,利用“督导”和“督导”的权力,直接递奏章,一定隐瞒了李受彤。


李受彤雕像


当慈禧看到奏章时,他非常生气,立即下令逮捕姓沈的官员。北京官员知道,部书向将军和地方官员发了一封信要贿赂,所以他不能使用他的真名。尽快抓住罪犯需要很大的思考。沈锡璋,何刚德的《春明梦录》误记为“沈锡晋”,这个人的真名是“沈梅卿”。


何刚德迅速获得书办


官方尚书徐桐、侍郎许应邈收到“廷寄”已经是晚上了。福建人何刚德时任务部司务部掌印,专门管理书办官员。两个官员找到何刚德,查询下,得知没有“沈锡璋”这个人,但是在索贿的信中,留下了“炭儿胡同”的真实地址。何刚德心想,有地址就能得到人。他让炭儿胡同所在的坊官(相当于“派出所所长”)帮忙抓人,对方极力推荐。何大怒地说:坊官怎么会不认识部官?那是廷送交拿要犯,你敢抗旨吗?坊官惊恐地回答:炭儿胡问有两个姓沈的人,不知道哪一个是部官。何知坊官想出轨,怒斥之:既然你知道有两种姓沈,又怎么会不知道呢?你们自己估计,如果罪犯逃跑了,只有你们问。临走时,又叫住坊官说:“这钦犯也要带一个稳婆往,如果自己逃跑了,可以带着家人来。"稳婆"就是产婆,可以进出闺房内室。坊官领人搜查,沈梅卿藏在内室。稳婆冲上去,把他从床底拖了出来。第二天,官员部门的官员们,慈禧大喜。何刚德对自己的快速拿人感到非常自豪。前几天户部有类似的督办案件,户部侍郎封住大门进出,派人入驻抓捕,最后以“不得主名”,罪犯逃走。那时京中流传着“户部堂官不如官司官”。(《春明梦录》 《客座偶谈》第86-87页)何刚德熟悉部务,知道索贿者不会留下真名,只有从地址入手才是正确的方法,所以他可以很快抓住沈梅卿。


结局


冯子材“交部议处”的结果是“降二级”和“允许冲抵”,即降级处分可以用新功来填补,但实际上损失不大,只是面子不好看。四月八日,张之洞打电话给冯子材:“琼案经公顶奏,彰显公道,佩甚。处分降二级奉命准抵,具征恩眷。部书议徒,鬼辈也知敛迹。闻尚欲续奏,绝对不能,太涉烦渎,而且似负气。本案业经过我处核减覆准,千万不能再改从优。不只是无利可图,此后汇案具奏,也多令人窒息。幸采刍言,切祷。"(《近代史藏清代名人稿》第27册第629页)冯子材不得不听从上级张之洞的建议。第二天,冯子材回电,同意不再顶奏:“琼案欠公,难以对付出力,本打算奉批折后续奏。兹蒙皇恩深重,荷公垂照关心,当遵公示,不再奏响。感谢。"(《清代稿钞三编》第139册第35页)张之洞派往冯子材提军营务处主任刘保林接着打电话,确认冯子材服从劝说,“不再顶奏。”


官员办公室沈梅卿被判“枷号两个月,流放2000英里”。服刑前两个月,他每天都戴着束缚,站在官员办公室门口向公众展示。(1889年9月11日《申报》)沈梅卿今天似乎活该,但官场可能认为他运气不好,遇到了脾气暴躁、爱严肃的冯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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