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的消息在县人民法院传播。

04-24 18:27

“虽然你们的婚姻出现了裂痕,但作为父母,你不应该缺少孩子成长的全过程,尤其是你的孩子正处于青春期,你需要父母的爱和关注。希望你能放下分歧,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4月17日,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时,周县法院向案件当事人发出了第一张“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周县法院自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首次发布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案情简介


赵某和卓某结婚后生了两个孩子,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赵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并要求自己抚养13岁的哥哥,12岁的弟弟交给丈夫卓某抚养。在案件审理中,法官了解到,涉案双方怀孕的两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期的重要阶段。母亲花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而父亲则长期缺乏对孩子的关心。


为了保证未成年人能够得到父母足够的照顾,承办法官向案件双方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提示卡”,并告知原被告双方作为孩子的父母,即使离婚,他们仍然有法律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


他说:“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重要个人权利,包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虽然法律以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为法定离婚条件,保证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但亲子关系并没有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应承担抚养、照顾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离婚后必须保证子女健康成长。“法官向双方发送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提示》,进行口头教育和推理。提醒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积极与孩子保持联系,及时关注孩子的成长、学习和心理状况,承担作为父母的责任。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作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中坚力量,法治将继续履行司法职能,以“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为常态化工作,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法律标准和指示精神,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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