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6种电动自行车处罚案件,责任如此划分

2024-04-23

目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人们旅行和交通的重要工具之一,但由于非法停车、非法充电或改造和更换锂电池而引发的事故令人震惊。近日,北京通报了多起处罚案件,包括以下六种典型情况。让我们通过案例了解不同群体的责任,如车主、物业、商家、房主等。


情况1


把电动自行车停在楼梯间


罚款850


近日,北京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深入辖区居民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淞海镇四海路中旅亦府小区的一栋高层建筑中,一名居民为了方便将电动自行车停在自家门口的楼梯上,拒绝整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决定对其处以8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情况2


把电池带回家充电,引起火灾


行政拘留10日


2024年2月22日,通州区一高层居民小区27楼起火。经调查,火灾是该层居民擅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充电时突发故障造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通州区公安局对因过错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给予行政处罚。


情况3


非法带电池回家存放,造成火灾


行政拘留12日


2024年1月4日,房山区某住宅小区发生火灾。经调查,火灾原因是当事人非法将储存在家中客厅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家突发故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房山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对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处罚。


情况4


未制止违规充电引发火灾


房地产、车主均承担责任


居民徐某和朱某使用物业公司管理的插件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由于电路故障,两辆车燃烧,随后引燃了胡某的电动自行车,他们周围使用弱电箱插件充电。三辆车同时起火,造成火灾,造成四人受伤,造成一些经济损失。监控录像显示,朱某将陈某的电动自行车推入楼梯充电,物业公司的一些工作人员没有通过现场制止。


法院判决每个被告支付4名受伤人员的人身伤害和200多万元的家庭经济损失。其中,小区物业公司和徐各承担30%的责任,林某和朱某共同承担30%,胡某承担10%。


情况5


电池非法改装引起火灾


一人判三年六个月,一人判三年。


一栋房子在2022年4月16日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个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是民房内电动摩托锂电池故障点燃周围可燃物。这款电动自行车原装铅酸电池,后来被改造成锂电池,导致电池仓失去了自身的封闭功能,导致锂电池内部故障起火。据调查报告,火灾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非法改装电瓶车电池造成的,符合火灾追诉标准。


法庭裁定,被告人李某犯火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周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情况6


业主疏于管理,租户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致人死亡。


房主、租户各判一年四个月。


2019年的一天,租户李某把安装“增能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停在一楼楼梯上充电。第二天凌晨1点40分左右,电动自行车发生电路故障,引发火灾,造成一人死亡,三人烧伤,现场部分财产被烧毁。


综合案例分析,房主周某忽视了对存在消防逃生隐患的出租屋的管理,导致租户在充电电池电动车时擅自安装电池发生火灾;租户李某安全意识淡薄,未履行安全注意义务,擅自改造电动自行车电池并非法充电,引发火灾。法院最终依法判处房主周某犯火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租户李某犯火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电动汽车起火事故一旦发生。


车主个人 小区物业


电瓶制造商的责任


究竟谁应该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15条 纵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式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1165条 侵权者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两人以上各自的侵权行为造成同样的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大小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


一千二百零二条 由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千二百零三条 被侵权人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如果产品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有权在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如果产品因销售者的过错而有缺陷,生产者有权在赔偿后向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者500以下罚款;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过失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阻止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不及时报警;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绝履行火灾现场指挥官的指挥,影响灭火救援;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未经允许拆除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地方和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由于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他们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他们不会将商品投入流通;当商品投入流通时,造成损害的不足仍然不存在;当产品投入流通时,科技水平无法发现缺陷的存在。


第四十二条 如果销售人员的过错导致产品出现缺陷,造成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销售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销售人员不能指示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缺陷产品的供应商,销售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如果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以确保健康和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收走非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和销售的货物(包括已销售和未销售的货物,货物价值相同的货物)等于货物价值的三倍以上的罚款;如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安全通道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建筑小区设置集中存放和充电电动自行车的场所。电动自行车的存放和充电场所应单独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如果确实需要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中,应与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必要的消防设备应配备在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充电设备必须具有自动断电功能。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处以2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营利单位和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7)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安全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拒绝改正。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停放和充电


车主个人 小区物业


电瓶制造商的责任


该怎么办?


车主个人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引起火灾,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可能会面临各种行政责任。


非法充电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非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引起助燃、火灾增加的,也可以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即使是把电动自行车停在公共充电棚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也要尽到注意自己电动自行车安全的责任,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故障和安全隐患。否则,如果发生火灾,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电动自行车的所有者和用户应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放置在集中充电设施中,避免在住宅(包括建筑物和室内)停止充电;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物的过道、楼梯、疏散通道和安全通道,严禁在上述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不要购买或使用非标准或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要非法改造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尽量避免过度充电,防止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故障,从而引发火灾事故。


物业服务企业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规范的通知》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制止和安排检查发现电动汽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清理;拒绝清洗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物业公司作为社区消防负责人,应当维护管理区域疏散通道、安全通道、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如停止将电池带入电梯、将电动自行车停在走廊等违规停车和充电行为,并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通道、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与此同时,对于电动自行车车棚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必须安装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锁定弱电箱,履行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否则,发生火灾事故时,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电动自行车电池制造商,经营者


电池制造商和销售商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为了公众和利润。如果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严格的经营行为,将给公众带来巨大的隐患。电动车电池制造商、经营者应加强质量控制管理,提高生产技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产品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果产品因销售者的过错而出现缺陷,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所以,如果涉案电池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无法证明自己生产或销售的电池属于依法合格的产品,则应承担火灾损坏的赔偿责任。


预防电动汽车火灾事故


请查看本安全操作指南


原标题:“涉电动自行车6种判罚案件,责任如此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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