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申请提示

2024-04-22

重庆税务


需要注意这些日期


4月1日-4月18日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印花税、文化建设费、中央水库移民援助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援助基金、中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资源开发基金、农村网络还款基金。


4月1日-4月30日


购车税(自行申报)、印花税(按次申请)、环境保护税(按次申请)、契税(按次申请)、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耕地占用税(按次申请)、保持水土补偿(按次申请)、土地闲置费(按次申请)、森林植被恢复费(按次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按次申请)、排污权转让收益(按次申请)、城市垃圾处理费(居民按月申请)、社会保险费用支付。


1月1日-5月31日


公司所得税(年度汇算)、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用(按年申请)、矿区服务费(年度汇算)。


3月1日-6月30日


税收综合收入(年度汇算)。


1.2023税综合所得汇算操作说明


原题:《四月申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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