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全省农药管理暨肥药“两制”试点工作,促进交流活动

2023-05-21

四月二十四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在连云港举办了全省农药管理与肥药“两制”试点活动。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主任、种植管理处主任、“两制”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任参加活动。唐明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参加了活动并讲话。厅农药管理处、省植物保护检疫站、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省农药总站等办公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厅农药管理处处长杜永林主持了活动。


活动期间,各区市就农药管理进展情况、特色亮点、存在问题、下一步推进措施等进行了交流讨论。杜永林主任全面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探索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度使用情况》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意见,并提出了江苏省2023年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试点工作初步方案;邓建平站长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持续和全省数字农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情况,重点阐述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下一步工作的要求;田子华站长、梁永红站长、潘光照副局长围绕农药、肥料定额制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进行了工作安排。


唐明珍一级检查员高度肯定了农药管理的初步成效,并明确规定了全省农药管理和肥料药品“两制”试点工作。一是要加强形势分析判断,准确把握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从产业链健康、安全、优质发展的角度,找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和保障;二是要着眼全链监管,不断提高农药管理质量和水平,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肩负起农药产销全过程监管责任。聚焦痛点和难点,把握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药管理质量和水平;第三,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两制”试点工作。今年,全省确定在17个县(市、区)开展“两制”试点工作,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自主选择试点工作,探索因时制宜推进“两制”实施的新机制、新方法。共同努力,顺利开展试点工作。


四月二十四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在连云港举办了全省农药管理与肥药“两制”试点活动。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主任、种植管理处主任、“两制”试点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任参加活动。唐明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参加了活动并讲话。厅农药管理处、省植物保护检疫站、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省农药总站等办公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厅农药管理处处长杜永林主持了活动。


活动期间,各区市就农药管理进展情况、特色亮点、存在问题、下一步推进措施等进行了交流讨论。杜永林主任全面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探索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度使用情况》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意见,并提出了江苏省2023年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试点工作初步方案;邓建平站长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持续和全省数字农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情况,重点阐述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下一步工作的要求;田子华站长、梁永红站长、潘光照副局长围绕农药、肥料定额制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进行了工作安排。


唐明珍一级检查员高度肯定了农药管理的初步成效,并明确规定了全省农药管理和肥料药品“两制”试点工作。一是要加强形势分析判断,准确把握农药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从产业链健康、安全、优质发展的角度,找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和保障;二是要着眼全链监管,不断提高农药管理质量和水平,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农药管理条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肩负起农药产销全过程监管责任。聚焦痛点和难点,把握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药管理质量和水平;第三,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两制”试点工作。今年,全省确定在17个县(市、区)开展“两制”试点工作,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自主选择试点工作,探索因时制宜推进“两制”实施的新机制、新方法。共同努力,顺利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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