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专题: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减税降费篇
新冠疫情的持续给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少困难,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和营业收入下降的“双重压力”,全国尤其疫情多发区域政府部门,最大力度的加强政策扶持,推出政策分为5大方向:
税费减免,房租减免,稳岗稳就业,降低融资门槛,优化服务流程
各地政策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相关政策,并按照当地疫情程度和产业结构情况来制定。
本期我们分析一下全国各地关于疫情期间减税降费相关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六税两费”减免扩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3.个体工商户再减税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4.下调社保费率
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100%,超出国家、省稳岗返还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5.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再加码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
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增量留抵税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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