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动作: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
8月22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番上海全面修订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对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强化金融监管协同等重要内容,作了全面规范。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上海制定《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十五年来,为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上海市委金融办副主任陶昌盛表示,上海金融市场成交总额从2009年的251万亿元提高到2023年的3373.6万亿元,持牌金融机构总数从2009年末的986家增加到2023年末的1771家,中外资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从业人员近50万人,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在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迈向全面提升能级的重要阶段,有必要对《条例》作全面修订。”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推动在更高起点上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完善金融体系建设
《条例》对上海金融体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要求上海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推动金融市场有序联动,丰富金融领域“上海价格”“上海指数”指标体系,培育人民币资产定价基准。
陶昌盛说,上海将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场内和场外金融市场建设,促进全球高端要素资源加速集聚、高效配置,努力提高“上海指数”、“上海价格”的质量和影响力。
在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方面,《条例》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在沪设立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和专营机构,推动完善机构定位、创新组织形式、优化差异化发展路径。
“大力集聚高能级金融机构,推动更多标志性金融对外开放项目落地上海,支持新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区域中心等在沪发展,推进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陶昌盛在谈及上海地方金融部门下一步工作时说。
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条例》明确上海要配合完善基础性金融产品,发展期货和衍生品,应用区块链等技术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
在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面,《条例》要求推动在沪新设金融基础设施,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提升功能,推动境内外互联互通。对此陶昌盛也提出,上海将参与国际金融标准和规则制定。
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在深化金融改革、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方面,阎锐表示《条例》作了一系列规定。
比如,《条例》要求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配合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和科创板改革,升级“浦江之光”行动。上海要开展债券业务创新,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完善期货和衍生品产品序列,建设全国性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基础性平台,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前不久,7月31日上海刚发布了“浦江之光”行动升级版,力争用5年时间,将上海打造成为引领新质生产力的投融资集聚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资本市场生态健康规范的先导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条例》明确,上海要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按照统一部署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同时,上海要深化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市政府8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稳步推动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高质量发展。这是2023年6月“国际板”正式启动后,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在制度建设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对深化金融改革开放,陶昌盛称上海将着力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发挥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作用,落实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在数据跨境流动、跨境金融、离岸金融等领域加大探索。
同时,他表示上海还将着力增强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的能力,针对出海企业需求和特点,在跨境结算、汇率避险、保险保障、融资支持等领域,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一带一路”桥头堡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枢纽功能。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根本宗旨。通观《条例》全文,其中多个条款明确上海要坚持加大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并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作了规定。
例如,《条例》要求上海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临港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上海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建设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培育绿色金融认证机构,协同发展金融市场和碳市场。
《条例》还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深化普惠金融数字化平台应用,发展供应链金融。上海要配合健全养老金融体系,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上海要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在沪建设金融科技基础设施、重点机构和创新平台,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
对此,陶昌盛称上海将优化融资结构、支持科技创新,落实好“股权投资32条”,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提升天使会平台能级,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上海还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作用,以“科创板八条”“浦江之光”行动升级版为抓手,深化科创板制度创新,打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陶昌盛表示,将推进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航运贸易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吸引中外资金融科技公司在沪集聚,优化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生态,打造金融科技应用示范。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条例》一大重点内容。根据《条例》,上海要建立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在沪机构的监管合作、风险研判和处置协同等。上海要依托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常态化风险处置,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此外,《条例》明确上海要建设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金融市场快速应对机制,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预防、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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