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加大对民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记者5月9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做实做细,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
《指导意见》共五个部分、二十条,分别从总体要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银行保险机构职能优势、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组织管理体系、做好监管支持等五个方面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系统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优势,着力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组织保障和资源倾斜。同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监管支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强化监管引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估检查,推动完善外部环境,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要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宣传,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在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普惠金融要雪中送炭、服务民生,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银行保险机构要公平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鼓励开发符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
另外,《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强化对高标准农田、种业振兴、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融资支持。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供给,改善投保理赔服务,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提供全面保险保障。根据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特点,探索丰富增信方式,优化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金融支持力度不减。提升特定群体金融服务质效。
“为切实把‘五篇大文章’做实做细,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旨在对总局系统和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做好‘五篇大文章’提出明确要求,进行全面部署。”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记者获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引领。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开展评估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金融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监管局和银行保险机构做好“五篇大文章”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价,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推动完善外部环境。各监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健全风险分担机制,畅通押品处置渠道。推动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各领域信息,与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共享。
三是严防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厉打击以“五篇大文章”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和金融犯罪活动。加强监测预警,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提高早防早治、精准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线索,努力形成群防群治良好局面。
四是鼓励良好经验交流互鉴。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经济金融发展需要,针对性地开展“五篇大文章”试点示范。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银行保险机构沟通交流,及时总结良好做法和意见建议。加大对良好经验的宣传力度,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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