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再出新规:鼓励分红、严防“忽悠式”回购
持续稳定的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主要方式,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回报,提高股东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促进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12月22日晚间,北交所发文称,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股份回购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下称《权益分派指引》),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下称《股份回购指引》),并配套完善了相关业务指南。上述规则自2023年12月22日起施行。
北交所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权益分派和股份回购对增强投资者回报、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下一步,北交所将在充分尊重上市公司自治的基础上,更好发挥市场监管的引导作用,推动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优化权益分派和股份回购方式;同时强化异常分红约束,从严打击“忽悠式回购”,维护市场秩序。
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
其中,《权益分派指引》旨在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同时加强对异常分红、高送转等行为的监管。
一是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一方面,对盈利或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未达一定比例的公司,要求充分披露原因、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拟采取的措施等;另一方面,简化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
二是加大对异常高比例分红的约束。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但高比例分红的公司,要求充分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
三是明确公司章程应载明的内容。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决策程序,稳定投资者预期。四是加强高送转监管。将每10股送转5股以上行为纳入高送转监管范围,将高送转与业绩增长、限售股解禁、减持等行为挂钩,使送转股真正反映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实际股本扩张需求。
对此,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专家余伟认为,当前北交所企业分红没有明显的问题,大部分企业上市后都有积极分红。北交所出台《权益分派指引》是响应号召鼓励企业积极分红回馈股东,是实事也是好事。而对企业异常高比例分红加强监管也是为了规避一些潜在问题,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合理的分红有助于让投资者充分享受企业成长的红利,投资者也会用真金白银、信心和耐心陪伴企业成长,从而形成企业、投资者以及北交所市场良性发展的生态。”余伟表示。
严防“忽悠式”回购
据悉,北交所同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指引》修订旨在进一步增强回购制度包容度和便利性,推动上市公司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一是提高回购便利度。放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条件,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优化回购交易申报的禁止性规定,调整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
二是健全回购约束机制。明确董事会义务,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在触及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情形时,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是否实施股份回购的意见。
三是加强回购监管安排。明确“未按照回购报告书实施回购的”,将视情节轻重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对应监管措施,严防“忽悠式”回购。
在余伟看来,北交所修订《股份回购指引》的目的是推动北交所上市公司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从流程上简化程序和约束条件,并充分尊重股东的权利。
“修订版《股份回购指引》实施后,有助于鼓励北交所上市公司积极通过股份回购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也会增强北交所投资者投资北交所的信心,并且能吸引场外投资者进场投资北交所。”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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