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全新引客入昌奖励政策正式出台
好消息重磅公布!
会昌县引客入昌旅游奖励政策已经正式更新出炉啦
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梳理政策里的核心内容。
为了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激活文旅消费、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开拓会昌旅游客源市场,带动会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风景独好」的山水人文旅游名城,会昌县特别制定了本试行办法。
会昌县引客入昌奖励办法(试行)
一、市场营销激励政策
(一)首发团补贴。如果是旅行社首次组织境内外游客到会昌旅游,满足游客在会昌住宿1晚及以上,同时游玩2个及以上景区(其中至少包含1个收费景区,以购票记录为准),且首发团总人数达到20人以上,即可按照30元/人的标准领取一次性首发团补贴,这项补贴可以和其他类型的补贴奖励叠加享受。
(二)一日游补贴。旅行社组织境内游客前往会昌旅游,满足游玩2个及以上经文旅部门认定的景区(至少包含1个收费景区,以购票记录为准),单次发团人数不低于20人的,可以按照20元/人的标准领取营销补贴。
(三)过夜游补贴。旅行社组织境内游客到会昌旅游,游客在会昌住宿1晚及以上,并且游玩2个及以上经文旅部门认定的景区(至少包含1个收费景区,以购票记录为准)的,按照以下阶梯标准发放补贴:当年累计接待量达到100人次以上,按照30元/人发放补贴;累计达1000人次以上,按照40元/人发放;累计达3000人次以上,按照50元/人发放;累计达4000人次以上,按照60元/人发放。
如果游客住宿2晚及以上,并且游玩3个及以上景区(至少包含1个收费景区,以购票记录为准),可以在上述对应阶梯补贴的基础上,额外增加20元/人的补贴;如果组织的是港澳台地区或者境外游客,也可以在现有补贴基础上再增加20元/人。以上阶梯补贴每月按对应标准发放,当累计人次增加达到更高阶梯后,会及时补足差额部分。
(四)研学补贴。引进县外研学团队到会昌开展研学活动,要求团队参观不少于2个A级景区或者县级及以上研学基地,单次团队人数不低于20人,开展一日研学的按照20元/人发放补贴,开展过夜研学的按照30元/人发放补贴,需要注意旅游团补贴和研学补贴不重复享受。
(五)突出贡献奖励。旅行社当年累计组织县外游客到会昌旅游,满足游客在会昌住宿1晚及以上,并且游玩2个及以上经文旅部门认定的景区,累计接待量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会授予该旅行社「会昌县旅游产业发展旅行社突出贡献奖」,并给予10万元现金奖励。
(六)活动举办补助。鼓励会昌县内的旅游企业、各乡镇、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在景区举办文旅类、赛事类活动,活动方案经县文旅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分管领导同意后,满足参与人数600人以上、活动时长1天以上的,给予3万元补助;满足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活动时长1天以上的,给予6万元补助。如果参与人数达到200人次以上,其中住宿1晚及以上的人数达到50人以上,且活动时长1天以上的,给予1万元补助;参与人数达到500人次以上,住宿1晚及以上人数达到100人以上,活动时长1天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参与人数达到1000人次以上,住宿1晚及以上人数达到200人以上,活动时长2天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助。
(七)地方演艺扶持。对于规模不低于5人、演出内容突出会昌本土文化特色的演出队伍,经县文旅主管部门批准,在文旅部门认定的景区驻场演出本土特色节目,满足每月至少演出4天,每天至少演出2场,单场演出时长不低于1小时,每场包含不少于4个节目的,每月给予2000元补助。
(八)线上宣传奖励。对于创作者在抖音、视频号、小红书等平台,带#会昌#会昌文旅#风景独好会昌#会昌有戏风景独好话题发布的原创会昌文旅宣传短视频、原创图文攻略,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单条时长20秒以上的短视频,半年内播放量达到1万以上且点赞量200以上的,奖励200元;播放量达到5万以上且点赞量500以上的,奖励800元;播放量达到10万以上且点赞量3000以上的,奖励2000元;播放量达到20万以上且点赞量1万以上的,奖励5000元。单条图文攻略,半年内浏览量达到1万以上且点赞量100以上的,奖励100元;浏览量达到2万以上且点赞量300以上的,奖励200元;浏览量达到5万以上且点赞量2000以上的,奖励500元;浏览量达到10万以上且点赞量8000以上的,奖励1000元。同一内容同时发布在多个平台的,按照数据最高的平台计算奖励,同一申报主体每年领取这项奖励的总额不超过2万元,年度总预算为20万元,按照申报顺序发放,发完即止。
(九)会议奖励。在会昌县内学校或者大型室内场馆举办,且参会人员入住会昌本地酒店的市级及以上各类会议,参会人数达到50人及以上的,给予主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1万元奖励;参会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奖励;参会人数达到200人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十)踩线宣传补贴。经县文广旅局审核批准,旅行社邀请外地旅行商、媒体等到会昌开展考察踩线和宣传活动,满足参与单位达到10家以上、产出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的,按照200元/人/天的标准发放补贴。
(十一)如果多项奖励存在重复或者冲突,除首发团补贴和突出贡献奖可叠加外,其余奖励企业可自主选择,不叠加重复享受。
二、申报相关要求说明
(一)适用范围
1.经认定开展文旅产业及相关活动的乡镇、单位、企业、个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2.除特别说明外,如果本政策的扶持内容和其他政策重复或类似,由申报主体自主选择,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不重复发放补贴。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旅游营销类补贴的,旅行社需要在出团前两天、研学基地需要在接团前一天预报人数,并且在行程结束后7天内将完整材料提交给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是在重大节假会期开展了门票减免活动,活动期间不享受旅游营销补贴,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
2.申报主体需要合法合规经营,没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
3.申报线上宣传类奖励的,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需要以正面宣传会昌文旅为核心,申报后默认授权会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在指定范围内无偿使用该作品。
(三)申报所需材料
1.旅行社营销补贴申报需要准备:会昌县旅游营销合作协议、奖补申请表、团队行程单、派车单、派团单、完整游客信息(境内游客包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境外游客包含通行证、护照等入境资料复印件)、带时间水印能体现景区场景的车辆照片(含车牌)和车内大合影各一张、用餐和住宿发票复印件、景区入园票据(标注购票金额和人数)、景区确认函等证明材料,无门票景区需要提供消费凭证,以及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2.赛事、会议、踩线宣传等活动,需要在活动结束后7日内提交:奖补申请表、活动实施方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带水印的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完整参与人员名单(包含姓名和联系方式)、标注参与人数的媒体报道,以及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3.文旅演出团体补贴申报需要准备:奖补申请表、演出节目内容和方案、委托演出合同、带时间水印的演出场景照片、营业执照、演员花名册、所在景区出具的演出确认单等材料,以及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4.线上宣传奖励申报需要准备:奖补申请表、原创承诺说明、原作品文件、作品内容介绍、播放量/点赞量/浏览量的后台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及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周期
各类补贴均实行即申即享,按月申报、按月核算、逐级补差,申报主体需要在每月月底提交当月的补贴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资金。
(五)监督与绩效管理
1.申报主体需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主动配合文旅、审计、财政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
2.如果发现申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或是有违法违规行为、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消费者投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会取消该主体两年内的申报资格,追缴已经发放的补贴资金,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财政、审计部门会对补贴资金全流程开展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其他事项
(一)享受县级以上文旅主管部门免门票政策的游客,不纳入人次补贴统计范围。
(二)已经获得县财政资金支持的赛事、会议、文化演艺活动,不能再申报本办法的补贴。
(三)申报主体当年发生重大旅游投诉或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所有补贴奖励申报资格。
(四)本办法的所有奖励资金从会昌县本级安排的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不包含上级拨付的奖补资金。
(五)本办法中的「年度内」,指从本办法印发执行当天开始计算的一整个自然年。
(六)本办法试行一年,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政策和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最终由会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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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引客入昌奖励申请表》
编辑:罗紫月
编审:黄清元
审核:梁钦
总监:潘声 邹松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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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会昌县最新引客入会奖励政策办法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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