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私人施工较大事故调查公布:违规操作致3死1伤,多项问题暴露
2025年3月4日中午13点35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宁谷镇大鼎寨村内,程氏家族在开展祖坟前地块的混凝土浇筑作业时,突发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最终造成三人不幸遇难,一人受伤。
日前,安顺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公布了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经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源于混凝土泵车操作员违反作业安全规程,同时施工人员、工程发包方相关人员也未落实基本安全生产要求,最终酿成惨剧。
据通报,本次事故涉事的泵车操作员刘某、施工人员余某发,以及程氏家族现场代表程某平等多名现场人员,施工作业全程都没有佩戴安全帽,更严重的是刘某违反泵车操作规范,站在泵车的布料臂下方使用遥控器操控作业。事故发生时,刘某、余某发、程某平三人被坠落的布料臂砸中,不幸身亡。
事故完整经过
2025年3月4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余某发、余某庆、余某稳、杨某荣四人先行抵达大鼎寨村程氏家族祖坟地块硬化工程的施工现场,提前对需要硬化的地块开展平整等前期准备工作。
上午11点36分,刘某的兄长电话联系了程氏家族该项目代表程某林,告知负责本次浇筑作业的泵车已经抵达大鼎寨村,但是泵车司机刘某找不到具体施工位置。接到消息后,程氏家族成员程某林和程某宝一同联系刘某,找到刘某后为其指明了施工位置以及泵车停放区域,刘某现场查看了施工位置与停车位置后,在12点19分将泵车开到了事发位置停放。
12点23分,第一辆混凝土罐车先抵达指定停车作业点,停放在泵车的车尾后方;五分钟后,第二辆混凝土罐车也抵达现场,停在了第一辆罐车的车头前方。
大约12点40分,刘某停稳泵车后,将泵车布料臂展开,布料臂跨过村民程某亮的房屋屋顶,延伸到祖坟前场的浇筑施工点。完成所有泵送准备工作后,刘某走到待硬化的地块范围内,拿着遥控器开始泵送混凝土,通过遥控控制布料臂的走向以及出料速度。
施工现场,余某发负责控制布料臂末端的软管进行浇筑,余某庆、余某稳、杨某荣三人负责对泵出的混凝土进行找平。程氏家族的现场代表、成员程某平、程某发等人在施工现场查看作业进度,事发时程某发距离程某平和余某发大约三米左右。在刘某、余某发作业期间,程某平自行进入布料臂下方区域参与施工。
本次混凝土浇筑作业是从硬化地块靠近龙宫方向的一侧,也就是泵车车尾方向开始作业,作业过程中泵车支腿的受力主要集中在左后支腿;随着作业推进,布料臂逐渐向靠近宁谷镇方向一侧,也就是泵车车头方向移动,支腿受力也逐步从左后支腿向左前支腿转移。
13点30分左右,刘某操作遥控器调整布料臂末端软管出料点位置时,泵车左前支腿下方的混凝土地面无法承受压力发生塌陷,导致泵车整体向左前方倾斜,泵车车尾向上翘起,原本在大约2.5米高空的布料臂突然向下坠落,正好砸中了在布料臂下方作业的刘某、程某平,以及在布料臂末端软管处作业的余某发,分别砸中三人的头部、后颈和头部;布料臂砸向地面时,带动物件弹起砸中了在旁围观的程某发。事故发生后,刘某、程某平当场身亡,余某发和程某发受伤,泵车的第五节、第六节布料臂砸落地面,巨大冲击力造成第五节布料臂折断,第三、第四节布料臂发生形变。
事故直接原因认定
经调查,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员刘某违规操作:刘某驾驶泵车进入作业停车点前,没有对现场进行细致全面的踏勘,没有确认支腿承重地面的强度是否满足作业要求,同时也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在支腿底座下方,铺设强度足够、尺寸符合要求的扩展垫板,就直接停车开工,最终导致作业过程中左前支腿承重地面塌陷,带动机身布料臂砸落地面,砸中三名作业人员,弹起杂物砸中围观人员,导致悲剧发生。
事故间接原因认定
1. 所有现场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全部没有佩戴安全帽这类基本劳动防护用品。
2. 刘某违反泵车操作规范,泵车作业过程中违规站在布料臂下方用遥控器操控作业,泵车倾斜后直接被布料臂砸中身亡。
3. 由于泵车和硬化地块之间存在视线盲区,刘某遥控开展泵送作业时,没有安排专门的信号员对现场作业进行监护。
4. 程氏家族代表程某平安全意识极度淡薄,贸然进入泵车布料臂下方区域参与作业,泵车倾斜后被砸身亡。
5. 余某发违反泵车作业规程,违规直接抱着布料臂末端软管进行浇筑作业。
工程发包方程氏家族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未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程氏家族开展祖坟前地块硬化工程前,没有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工程开工前也没有向大鼎寨村委会、宁谷镇政府报备申请。
2. 未依法办理占道施工手续:本次硬化工程需要泵车占用国道G356停放作业,程氏家族开展作业前,没有向公路主管部门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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