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监管织密地铁安全网 多方共守轨道交通“隐形防线”
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是保障城市地铁线路安全稳定运营不可触碰的刚性红线,任何违规操作、疏忽防护的行为,都有可能诱发安全事故,打乱全城公众的正常出行节奏。
不久前,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办结了一起济南城市轨道地面线路异物侵限违法案件,给全市轨道交通沿线的施工单位与普通市民敲响了安全警钟:轨道交通安全红线绝对不容触碰,安全防护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松懈。
违规操作诱发险情 刚性执法敲响安全警钟
本次案件详情:
2026年年初,济南轨道交通一条地面线路突发外部漂浮物侵入轨道限界的险情,直接打乱了该线路列车的正常行车秩序。
经执法人员深入核查,本次侵入轨道限界的异物,是位于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某施工企业用来覆盖砂石料的防尘网。该企业在使用防尘网过程中,既没有采取压实、锚固等防止防尘网飘移的固定措施,也没有安排专人对作业影响区域开展动态监测,其违规行为已经违反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最终,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该违规施工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联合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处,对涉事单位开展了警示约谈,用刚性执法彰显了轨道交通安全监管的严肃性。
普法小课堂
《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第三款 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邻近区域采用彩钢瓦、塑料薄膜等轻质材料搭建板房、彩钢棚、塑料大棚和铺设防尘网、防晒网的,其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掉落、脱落、飘浮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在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应当征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同意。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和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进入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作业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应当要求作业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或者停止作业。
轻质漂浮物暗藏大风险 轨道安全需要人人参与守护
近些年,随着济南轨道交通网络不断向外延伸,线路沿线的各类建设项目数量持续增长,施工单位分布密度不断提升,防尘网、塑料薄膜这类轻质材料的使用频率和用量都出现了明显增长。
进入当前季节,济南大风、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多发,风筝、防尘网、塑料膜等各类轻质物品很容易被大风吹起四处飘散,成为威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这类物品一旦缠绕到轨道交通接触网上,就会干扰列车正常取电,甚至直接造成轨道设施损坏,最终引发列车停运,给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带来极大威胁。相关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要在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开展施工作业,都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审批流程,并且要在作业全过程对影响区域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温馨提示
安全无小事,红线不可越。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放风筝、放飞气球,不要随手乱丢垃圾;日常使用的防尘网、搭建的塑料大棚、农用薄膜等物品,一定要妥善使用、管理和处置,避免这类异物飘落到轨道接触网引发险情。让我们共同携手,守护济南轨道交通的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供稿: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处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