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调解守成长,温情司法护幼苗|西华法院不开庭高效化解涉未成年人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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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既有守护公平的刚性力度,也饱含呵护成长的柔性温度。近日,西华法院坚持“教育为主、调解优先”的未成年人司法理念,创新采用不开庭的柔性调解模式,高效办结了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全程没有对抗式庭审,既快速化解了双方矛盾,又提前完成了赔偿支付,最大程度降低了案件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用温情司法为青少年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这起案件中,原告是未成年人丁某仓及其法定代理人丁某光,被告则是耿某康、朱某驰等多名未成年人,因为这些孩子的家长大多外出务工,分散在全国各地。如果按照常规流程开庭审理,一来当事人分散各地会拉长案件办理周期,二来还会给涉案的未成年人贴上“打官司”的负面标签,给他们的心理健康和未来发展留下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承办该案的王俊山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最终决定不走常规庭审流程,通过庭前柔性调解来化解这起纠纷。
为了让调解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承办法官先仔细梳理了案件的每一处细节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针对家长外出务工分散各地的特点,采用电话、视频连线等线上方式和各方沟通,慢慢理清案件事实,同时耐心地给大家讲解法律规定、厘清责任划分,用大家听得懂的话讲清楚法律要求,既明确告知了被告方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也提醒各位家长要重视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帮助涉事的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带来的后果。法官真诚的沟通、专业的引导和充满人情味的处理方式打动了所有当事人,所有被告方都认可案件事实,主动提出愿意和解赔偿。
在王俊山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就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由所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250元,约定在2026年4月23日前付清赔偿款。更让人欣慰的是,调解协议刚达成第二天,所有被告就主动凑齐了全额赔偿款交给了原告,真正做到了矛盾彻底化解,各方都满意认可。
这起案件的顺利化解,是西华法院探索涉未成年人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和传统的开庭审理模式相比,柔性调解不需要未成年人直面严肃的法庭对抗,有效避免了司法程序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心理伤害,也不会给他们留下负面标签。同时,这种模式低成本、高效率,既能依法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又能让涉事未成年人在温和没有压力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教育,建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真正实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有机结合。
接下来,西华法院会继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处理原则,不断优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调解模式,持续推广柔性司法、善意司法,用有温度、有效率、有力度的司法服务,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防线。
编 辑丨梁艳玲
审 核丨赵金山 容 静
原标题:《柔性调解 温情护苗|西华法院不开庭高效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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