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正式发布
4月21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重要通知
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毕府办函〔2026〕17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与《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同意,现将《毕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印发,同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执行。各承办单位需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具体情况。
二、市司法局要强化督促指导工作,将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畴。
三、对该目录实施动态管理,若确实需要调整或新增事项,承办单位需依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毕节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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