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注销店铺跑路,工伤赔偿该找谁?

1天前

打工人在工作时意外受伤


认定工伤后本等着拿赔偿


谁料老板竟注销店铺跑路


难道工伤赔偿责任会


随着主体注销就消失了?


今天的新法课堂


将通过真实案例为大家讲明白


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1


案情回顾:意外引发的赔偿纠纷


郑某在长垣市某餐馆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被烧伤,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工伤赔偿,可这家餐馆在确认劳动关系后、郑某申请赔偿前就办理了注销登记。郑某的赔偿之路因此变得坎坷,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将餐馆登记经营者高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餐馆登记经营者高某辩称,自己只是“挂名”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是妻子匡某,而且餐馆已经注销,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


另外,郑某在治疗期间用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经法院释明后,他已主动退还了相关医保报销费用。


2


法院判决:注销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其对外所负债务(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登记经营者承担。高某作为餐馆的登记经营者,该登记信息具有法律公示效力,即便他和妻子匡某有内部经营约定,也不能对抗作为善意第三方的劳动者郑某。最终,法院判决高某向郑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90609元。


3


以案释法:给经营者的提醒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要注意,登记信息具有法律公示效力,就算委托他人实际经营,也要对用工风险负责。建议经营者规范用工管理,个体工商户虽然可以注销停业,但之前产生的工伤赔偿责任并不会随之消失。登记经营者不能以“我只是挂名”为理由,拒绝向受伤员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4


劳动者维权小提示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劳动者要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伤认定书等证据,及时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权利,不要因为用人单位注销就放弃维权。


当存在第三方侵权(比如交通事故、被人殴打受伤等)时,不能用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医疗费用。正确的做法是向侵权方索赔。要是隐瞒第三方侵权事实,用医保报销,可能会构成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轻则被要求退回费用、处以罚款,重则可能触犯《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面临刑事责任。记住:同一笔医疗费,不能“两头拿”——既不能同时拿侵权赔偿和医保报销,也不能同时拿工伤赔偿和医保报销。


法官提醒


这起案件不仅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重要参考,也警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律责任不能“甩锅”,规范经营才是正确的选择。同时,作为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后要正确区分工伤、侵权和普通疾病,选对赔偿渠道,不要为了省事违规使用医保,否则可能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人”。希望每一位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都能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长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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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板“注销跑路”,我的工伤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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