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执播间 | 强力执行解民忧 司法为民显担当

1天前

一周执行看点


急群众之所急


行群众之所盼


前言


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由我们守护;胜诉权益的“最终兑现”,由我们担当。为充分展现新乡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坚定决心与实际成效,加深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新乡中院公众号特别开设“新法执播间”专栏,聚焦执行一线场景,每周定期推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最新动态与成果,全面展现执行干警恪尽职守、司法为民的精神风采。


执护民生


八名农民工全额领回拖欠工资


“太感谢封丘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了,帮我们把工资追回来了,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近日,封丘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及8名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将被拖欠已久的7.9万元工资全额执行到位。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们激动万分,纷纷为法院执行干警的高效工作点赞。


这起案件中,8名申请人都是农民工,受雇于被执行人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迟迟不支付7.9万元工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更是长期躲避执行,行踪不定,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直无法实现。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胜诉权益,封丘县法院将此案列为重点执行案件,持续跟踪调查。在该院组织的第10次集中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在新乡某地,立即赶赴现场,成功将其拘传到法院。


被执行人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从情理层面说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社会影响。经过教育引导,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将剩余案款全部付清。至此,8名农民工被拖欠的7.9万元工资全部执行完毕。


扣押车辆促履行


土地租赁纠纷案顺利执结


2006年9月,朱某租赁某村委会8.9亩土地后,将部分土地转租给张某,双方明确约定了租期、租金支付标准等事项,前期合作顺利。但到2025年,双方因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矛盾,张某无故拖欠该年度租金,经朱某多次催告仍拒不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朱某向新乡县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帮助。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返还涉案土地及四间房屋,并支付朱某2025年度租金2.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借助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快速排查被执行人张某的名下财产,很快查到张某名下有一辆宝马汽车。为防止张某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行动,第一时间依法查封该车辆。同时,结合申请执行人朱某提供的车辆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精准布控,成功将这辆宝马车扣押至法院指定保管地点。


车辆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干警及时向张某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张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足额支付了2.5万元租金,并将涉案土地及房屋返还给朱某。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跨域联动执行


协助兄弟法院提升执行效率


为破解异地执行难题,凝聚跨区域执行合力,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延津县法院执行干警高效联动,积极协助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成功扣押涉案车辆,圆满完成异地协助执行任务,用实际行动打通胜诉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


接到协助执行请求后,延津县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异地协助执行联动机制,迅速抽调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组成协助执行小组,与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接沟通,详细了解案件背景、涉案车辆信息及被执行人情况,随后立即奔赴执行现场。


抵达现场后,两家法院执行干警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一方面规范执法,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固定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坚持“法理结合、耐心疏导”的原则,向现场相关人员解释法律规定,详细告知阻碍法院依法执行的违法后果,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成功扣押涉案车辆。


“协同执行,千里同心”。此次跨域执行协作,是该院深化司法联动、合力破解“执行难”的生动实践。延津县法院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持续完善跨域执行联动机制,以更规范的执行行为、更务实的执行作风,让司法权威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得到彰显。


终本案件不终结


查控保单解决四年退费纠纷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足额发放,王某某等7名家长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困扰他们四年的幼儿学费退费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王某某等7名家长因付某某开办的幼儿园闭园,协商退费无果后诉至法院。2022年12月,法院判决付某某退还学费共计6万余元,但付某某拒不履行义务。2023年2月,家长们申请强制执行,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法院持续排查财产动态,不让胜诉权益“落空”。


牧野区法院主动接受检察监督,通过法检协同破解执行难题。2025年3月,法院排查到付某某名下有4份有效保单,退保现金价值达8万余元,足以覆盖执行标的。经查,付某某在判决生效前,将保单投保人变更为前妻,仅保留受益人身份,刻意规避执行。法院与检察院共同研讨法律适用,明确执行思路。


法院迅速查控保单,冻结退保现金价值,并引导家长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依法撤销付某某违规变更投保人的行为。2026年2月至3月,法院完成保单退保、款项扣划,将8万余元执行款足额发放给7名家长,实现案结事了。


信息来源:各基层人民法院


往期回顾


01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02


“三实”夯基·向新行 | 长垣法院:党建引领铸法魂 实干护航促发展


03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新乡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国家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原标题:《新法执播间 | 以强力执行回应民生关切》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