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公安交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安全出行告知书

2天前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核心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栋梁。保障每一位孩子的交通安全与生命安全,是我们共同肩负的重要责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及农用车因使用便捷,成为不少家庭生产生活的常用工具。


但近期,我市乡镇农村地区出现了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等频发的交通违法行为,尤其部分家长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用三轮车、农用车违规搭载多名学生,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出行安全,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即日起,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地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在此,向广大家长发出以下提醒:


一、明确车辆属性,杜绝违法载人


请您清楚知晓: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的设计与技术参数主要满足农业生产和货物运输需求,缺乏必要的乘客安全防护设施。这类车辆安全系数低、车身稳定性差,违法载人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决不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严禁从事非法营运。


二、遵守法规要求,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1.持证上牌:确保车辆依法登记上牌,驾驶人持有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无牌无证上路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严厉查处。


2.佩戴头盔:驾驶或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头盔是守护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3.拒绝改装:不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比如加装车篷、座椅等,这不仅违法,还会严重破坏车辆稳定性,增加事故风险。


4.远离危险行为:行驶中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逆行、不抢道、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速。


三、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安全教育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请您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同时,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告诫孩子:


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的车辆;


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上下学;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


四、整治期间严格查处,敬请理解配合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安交管支队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涉及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并通报至相关学校及教育部门。


生命仅有一次,事故往往发生在瞬间。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全家人的幸福平安,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接送孩子。


让我们警民携手、家校共建,共同筑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您的孩子学业进步,祝您和家人平安幸福!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日


原标题:《梅河新区公安交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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