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 | 戳穿虚假伪装,检察官陪您共同打假!

2天前

看似可靠的消费选择


背后或许隐藏着陷阱


思明检察以法律为盾牌


严厉打击各类


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犯罪行为


守护您每一次放心的消费


今天是3·15


邀请您一同“打假”


滑动图片


揭开“光鲜”标签下的真实面目


经营特产批发商行的蓝某清楚知道自己售卖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却依旧多次进货对外销售,销售金额接近20万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随着蓝某等多名售假人员的出现,制假者也被彻底查处。柯某自学白酒灌装和贴标技术,还租用了生产、仓储场地,和他人一起搞起了“小作坊”。柯某购买普通基酒、酒瓶以及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他的“徒弟”李某一起生产假酒,并且由李某负责假酒的转移仓储和运输交付。


思明区检察院依法对上述被告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柯某、李某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蓝某等售假者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这些被告人依法判处了刑罚。


购买酒类产品请选择正规的商超、专卖店等渠道,仔细查看酒瓶上的商标标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防伪码等信息,不要轻易相信没有资质的特产商行、不明微商的低价“正品”宣传。如果发现酒水口感、包装有异常,或者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保存购买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杨某明知林某等人生产的是假冒知名品牌的运动鞋,还是从林某等人那里进货,在网络直播间进行销售。他还自己做起了“中间商”,把冒牌运动鞋卖给下一级“代理商”。最后,杨某在他的直播地点被警方抓获,数百双“山寨”运动鞋被当场扣押。他的上家和下家也跟着落网了。


思明区检察院依法对上述被告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林某等人的行为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了刑罚。


在网络直播间购买鞋帽服饰等品牌商品时,要核实直播间的官方授权资质,不要相信“尾单清仓”之类的宣传噱头。注意保存直播回放、商品链接、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凭证,收到商品后及时检查,要是发现是假冒产品,可以向平台投诉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某在和孙某(另案处理)交往的时候,得知孙某有一款没有获批的“胰康丸”,声称可以治疗糖尿病。于是,陈某支付20万元,向孙某购买了大量药品,并且把部分药丸进行分装包装,再对外出售。经过检验,这款“胰康丸”含有化学药成分。


思明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药品没有取得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却进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构成了妨害药品管理罪,依法判处了刑罚。


药品关系到生命健康,购买药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要轻易相信民间偏方,更不要购买没有药品批准文号、没有生产厂家、没有生产日期的“三无”药品。


守护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件事情中


思明检察和您携手


共同构筑安全消费的防线


让假冒伪劣无处藏身!


一审:杨捷颖、彭菲


原标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撕掉伪装的标签,检察官邀您一起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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