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包进”专升本?法院:服务与价格不匹配,判退3万元

1天前

当前正值省考笔试阶段,又恰逢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聚焦一起学历考试相关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小黎经人介绍认识某教育咨询公司的王某,咨询专升本考试事宜。王某介绍两种模式:培训班21800元,周末在长沙上课,可自选专业与学校;VIP班4万元,包进吉首大学或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录取概率95%。小黎明确要求“全日制包进,档案入系统入学校跟着走”。


小黎询问更好的学校时,王某称“只能走培训,不能走VIP”,并建议计算机专业招生人数多更稳妥,小黎最终确认选择吉首大学计算机专业。


2023年10月17日,双方签订《学历协议书》,约定提供学历咨询辅导服务,总费用4万元。签约前后,教育咨询公司给小黎发了专升本测试资料,要求提交学籍验证报告、奖惩情况等资料,进行学习能力分析。评估小黎因“未取得全国性奖项”无法走免试推荐途径后,指导其完成报名、学籍信息采集等。


此后,小黎多次询问培训安排,王某承诺“年后VIP只开短训班”“教材下周快递”,但均未兑现。


2024年3月,王某以“考试改革后院校专业名额有限”为由,建议小黎将志愿从吉首大学改为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小黎与家人沟通后接受变更,在王某协助下完成志愿填报并成功报名。


考试前夕,王某推荐刷题软件让小黎练习免费习题。最终小黎顺利考试,2024年6月被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录取,未进入约定的吉首大学。


小黎主张教育咨询公司未提供培训、未承担报考费,且未实现“进吉首大学”的核心合同目的,构成根本违约。


教育咨询公司辩称已提供协议约定的“咨询辅导”服务,合同未明确约定培训事项,也未承诺“保证录取”吉首大学,只是评估小黎有能力考入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学历协议书》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恪守合同义务。


双方前期约定目标院校为吉首大学,虽小黎同意变更志愿并被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录取,但吉首大学录取目标未实现。尽管合同未约定培训事宜,但取得目标院校录取需通过培训提升学习考试能力。王某多次承诺安排培训,其代表公司的承诺应认定为合同内容,公司未提供培训构成违约。


教育咨询公司确提供了学习能力分析、免试途径咨询、志愿填报指导、学籍信息采集等服务,但服务内容与4万元高额费用不匹配。法院综合履约情况、录取结果及市场实际,酌情判定退还3万元。


法官提醒


“专升本”“国考”“省考”等国家正规考试,命题到录取有严格规范,“包过”“包进”均为虚假宣传。消费者选择教育培训服务时,应选正规机构,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勿轻信口头承诺,重要约定写入合同,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服务机构应诚信经营,明确服务范围与收费标准。法律保护契约自由,也维护公平诚信,不对等交易将受司法审查矫正。


以上图片由AI辅助生成


END


来 源 | 民二庭


编 辑 | 杨 青


一 审 | 胡练军


二 审 | 苏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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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升本”4万元“包进”? 法院:服务与价格不匹配判退还多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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