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阳法官:法理为基化矛盾 温情作桥解心结

1天前

讲述法官:杨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妥善处理,都是司法为民的鲜活体现。我一直坚信,司法既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力量,也有体恤民生疾苦的温暖温度。在审理这起癌症患者与企业的劳动合同解除纠纷时,这份信念被不断印证,让我在法理与情理的碰撞中,更深地理解了法官职业的责任与初心。”


那天窗外寒风凛冽,我看着桌上的卷宗,“癌症”“化疗”“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字眼格外沉重。李女士在癌症术后、医疗期结束前收到企业调岗及返岗通知,因身体未愈未同意。医疗期满后,企业以旷工为由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费用以支撑后续治疗。


这起案件关乎李女士的合法权益,更维系着她的生命希望,时间对她来说是最宝贵的成本,常规审理、判决、执行流程耗时久,可能耽误她的治疗。“不能让程序正义延误现实温暖”,我决定优先调解,力求快速妥善解决纠纷。


第一次开庭,法庭气氛凝重。李女士身形消瘦,化疗的疲惫写在脸上,情绪激动却难掩脆弱;企业人事经理和代理人神情严肃,手边堆着厚厚的考勤记录和规章制度。


李女士声音沙哑却坚定:“我在这家企业干了十二年,从普通员工到部门经理,从未迟到早退。如今身患重病,他们说弃就弃,调岗也不征求我意见,后续还要化疗,这是把我往绝路上推啊!”她眼眶泛红,抬手抹泪时手背上的输液针孔依稀可见。企业代理人语气无奈:“李姐的病情确实值得同情,但企业有规章制度,她医疗期已满,返岗无法完成基本工作,又拒绝调岗,我们也没办法。”


庭审调查结束,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每句话都承载着现实重量。我深知不能简单判决,一纸判决能分清是非,却解不开双方心结,更解不了李女士的燃眉之急,只有调解才能给僵局一个温暖出口。


庭后的“背对背”调解是漫长的“拉锯战”,也是心与心的靠近。我先单独约见李女士,她坐下长叹:“我知道企业不易,不是讹诈,只求拿到应得补偿撑过治疗期。”看着她眼中的期盼与无助,我轻声安抚:“法律会守护您的合法权益,但调解能让您更快拿到补偿,不用拖着病体奔波,节省时间治病。”李女士沉默良久,点头说:“法官,我信你!你怎么劝,我都听。”


随后我找到企业代理人,把李女士的诊断报告、化疗清单推到他们面前:“你们看,她后续还有多次化疗,每月医药费是不小的开支。她把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企业,如今身患重病,最需要的是帮扶而非驱逐。”人事经理低头看清单,沉默半晌说:“法官,我们不是不通情理,只是怕开了头,其他员工效仿,企业难管理。”“法律有明确规定,情理有基本底线。”我顺势引导,“企业规章制度要遵守,但在员工住院期间送返岗通知,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本身不合情理。一次性妥善解决,既能解李女士燃眉之急,也能让企业避免连环诉讼损耗,更展现企业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经过三次来回调解,我把双方约到法院。李女士率先表态:“我知道公司有难处,额外赔偿我不要了,只要拿到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我就签字。”人事经理愣住,随即上前握住李女士的手:“李姐,是我们考虑不周,没顾及你的实际困难,对不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一次性支付李女士各类款项共14万元,李女士自愿放弃其他诉求,双方握手言和。


签字时李女士的手有些颤抖,声音哽咽:“杨法官,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怎么撑下去。”企业代理人也说:“多亏法官耐心调解,让我们学会了人性化管理。”看着双方释然的笑容,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小年当天,我正在整理案卷,李女士的电话打来,语气喜悦:“杨法官,补偿款收到了,我刚从上海化疗回来,身体慢慢好转,赶在过年前给你送面锦旗,谢谢法院让我安心过个好年!”


我来到大厅,看到李女士坐在轮椅上,化疗掉光的头发长出些许,脸上有了灿烂笑容。“杨法官,咱们合个影吧,留个念想,这墙上的‘万事和为贵’真是写到我心里了。”李女士笑着说。


供稿:市法院民二庭


编辑:沙 旭


一审:刘鸿鹏


二审:唐淑娇


原标题:《杨阳:以法为基止纷争 以情为桥解心结》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