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温情解邻怨 十年纠纷终化解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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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儿在我家宅基地范围内,跟你没关系!”


“再怎么说也不能把路堵死!”


“有理走遍天下,没理寸步难行!”


常言远亲不如近邻,可在这起排除妨害纠纷的执行现场,王先生与李先生两家却互不相让,争执激烈。


自2016年翻盖房屋起,王先生和李先生便因宅基地边界问题产生争执,矛盾逐年升级。


两家东西相邻,中间隔着一条胡同,这是王先生家唯一的出行通道。


“法官您看,胡同口被他用锥桶挡着,那边还装了摄像头,我家怎么出门啊……”王先生越说越气。


李先生也不甘示弱:“我家要延伸房檐、抹墙、填渗水井,放锥桶和摄像头是为了安全考虑!”


这是执行法官王得壮第三次为两家纠纷来到现场。多次沟通后,他了解到矛盾根源是宅基地权属边界问题。


李先生觉得自家实际使用面积与证件登记不符:“证上写得清楚,但实际面积不够!现在正在确权,要是胡同确给他们家,我肯定还地;要是确给我家,他家得承担多年损失!”


针对确权问题,王先生强调分界一直明确:“没确权给你家就别堵道!”


“你家又不住这儿……”李先生的母亲补充道。


双方各执一词,现场僵持不下。


安抚好情绪后,王得壮明确:目前宅基地确权未完成,权属纠纷需走合法程序,不能以侵权方式宣泄情绪。


“这条胡同是王先生家唯一出行路,不能设障阻碍通行,摄像头对着人家门口也侵犯了隐私权!”


他单独教育李先生:“设障和确权无关,锥桶不能再摆,不能挪了又摆形成新案件,这是不允许的!”


经解释,李先生恍然大悟:“我们只是想维护合法权益,王法官讲明白了,现在胡同不属于任何一方,最终以确权为准。”


锥桶被移走,摄像头被拆除,困扰王先生多年的出行问题终于解决:“盖房前没矛盾,关系还不错……今天执行很满意,堵道的事解决了,我也踏实了。”


李先生和母亲也表示:“对结果很满意。”


“远亲不如近邻。”离开前,王得壮再次叮嘱,“邻里间不能做妨碍他人的事,互相帮助体谅才能和睦相处。”


文字 | 王丹凤


视频 | 法治进行时


编辑 | 成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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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暖新春 | 邻里纠纷十年 让他三尺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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