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通报女子洗浴店休息时被猥亵事件:涉事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西安经开公安”微信公众号于2月5日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就此前引发关注的女子在洗浴店休息时遭猥亵事件作出回应。
据@华商报 此前报道,2月2日上午,来自陕西安康的刘先生向华商报新闻热线反映,1月31日晚他带着家人前往西安城北的“溪海岸”汤泉洗浴,清晨时分妻子在店内遭到一名男子猥亵。目前虽已报警,但洗浴店方面至今未作出任何道歉。
妻子熟睡时两次被陌生男子触碰
1月31日晚9点多,刘先生与妻子、孩子一同来到西安市明光路72号的“溪海岸”汤泉洗浴。洗浴结束后,他们于当晚11点30分左右在2楼休息室短暂休息,凌晨1点前后前往餐厅用餐。由于当晚客人较多,休息室床位紧张,三人便转移至2楼电玩室休息。刘先生介绍,电玩室内设有三台电视,可供客人躺着休息。他于次日早上5点50分醒来后前往大厅活动,7点多突然接到妻子电话。返回电玩室时,他看到一名20多岁的陌生男子在妻子身旁,询问对方意图却未得到回应。几分钟后孩子醒来,他们便前往大厅,妻子这才告知自己遭该男子猥亵。刘先生随即返回电玩室门口拦住该男子,对方仅称可能是腿部无意触碰。刘先生提出查看监控,却被洗浴店工作人员拒绝,妻子最终于7点13分报警。
刘先生表示,其家人购买的1200元套票包含洗浴、搓澡、头疗及过夜等服务。因当晚留宿区域客满,他们才选择在电玩室休息。该区域约30平方米,进门处有30多厘米高的木质平台,客人直接睡在平台上,无枕头和被子,当晚最少时有五六人在此休息。妻子回忆,清晨6点50分左右,她在睡梦中感到有人故意触碰脚部,下意识蹬腿后对方竟再次触碰,令她感到恶心与恐慌。
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张家堡派出所民警到场调取了监控视频。刘先生称,从做完笔录到离开洗浴店,店方始终未就此事道歉,他质疑洗浴店作为服务场所的责任意识。
警方已立案处理
2月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前往“溪海岸”汤泉了解情况,入口闸机处女工作人员称负责人在外开会,店方不接受采访并建议联系派出所。记者注意到,店内展示屏的“宾客须知”显示该店24小时营业,凌晨2:00—6:00过夜需加收30元/人,且过夜人员须登记身份证信息。但刘先生表示,其套票未加收过夜费,店方也未登记他们的身份证信息。
记者随后联系张家堡派出所办案警官,对方表示需前往分局办理手续方可接受采访。不过,派出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受害人报警的“2026.2.1溪海岸猥亵案”已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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