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的“仗义”:无证醉驾送友酿事故,男子获刑五月!

3天前
酒精检测值高达306mg/100ml!


撞车后民警核查发现,驾驶人不仅无证,竟是二次酒驾!


上次处罚未吸取教训,这次直接换来五个月拘役


9月6日,来宾市武宣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武政路路口有一辆白色小客车与小型面包车相撞,两车均受损。


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现场可见白色小客车左前侧受损,小型面包车右侧受损,两车停在道路上。


勘查时民警发现小客车驾驶人刘某满身酒气,现场检测其酒精含量达306mg/100ml,属醉酒驾驶。面对民警“喝这么多为何还开车”的询问,刘某称“朋友喝多了要回家,想着送他回去,没想到出事了”。进一步核查显示,刘某未取得驾驶证,且2024年11月就因醉驾、无证驾驶被处罚过。


民警当场教育刘某:“306mg/100ml的酒精含量已严重影响判断力和操控力,醉酒驾驶本就危险!上次因醉驾、无证驾驶被罚,这次仍不改正,完全是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调查确认,刘某醉酒驾驶小客车沿武宣县城东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武政路路口右转弯时,未按规定让直行车辆先行,与梁某驾驶的沿武政路由南往北行驶的小型面包车相撞。刘某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且违反让行规定,是事故根本原因,负全部责任。


12月3日,武宣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


饮酒后绝不能驾驶机动车,因为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能力,威胁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


❶ 饮酒后人易反应迟缓,若车速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驶出16.67米。


❷ 酒精的麻醉作用会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和方向盘。


❸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南宁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引发事故;无证驾驶更是漠视交通规则与公共安全的危险行为。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做到持证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审核:苏铮列 编辑:李 南 校对:吴 舜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