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既收费又贴罚单,是‘一鱼两吃’还是‘钓鱼执法’?

09-03 06:12

谭浩俊


文章首发于‘谭浩俊’,欢迎大家在朋友圈和微信群转发。公众号及其他平台转载请在后台留言。


据看看新闻8月30日报道,上海的


杨先生称,8月22日早上7点20分左右,他把车停在了松花江路道路停车场,随后和孩子去了学校。该停车场属于‘智慧停车’区域,通过高位摄像头自动记录停车时间。


8点02分,杨先生收到短信,被告知停车收费事宜。然而,8点59分他去取车时,却发现车辆被贴了违停罚单。这时他才注意到路边有一块禁停标志,显示该路段早上7:30 - 8:30这一小时禁止停车,而他的停车时间正好涵盖了这个时段。


杨先生违反规定将车停在禁停区域和禁停时间,即便路标放置不够科学,他也只能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对此无可争辩,所能做的就是建议有关方面改进路标的放置方式,让车主尽可能看到提示。


但此事存在特殊之处。杨先生在违规停车的同时,遭遇了收费与贴罚单的矛盾情况。既然收取了停车费,就意味着车辆停放合规,不应再贴罚单;若贴罚单,就不该再收费。否则,就有‘一鱼两吃’甚至‘钓鱼执法’的嫌疑。


要知道,有关方面划定的停车区域,是管理方与执法方商议、价格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的,管理方依法收费,执法部门不能再处罚。反之,未划定收费区域且执法部门明确禁止停车的区域,车主随意停放可依法处罚。


那么,杨先生这次停车,执法部门该不该贴罚单呢?按标牌提示,贴罚单没问题。问题在于管理部门的收费通知,让杨先生既缴了费又要接受处罚,导致管理与执法出现矛盾。而且收费时间在前,杨先生发现罚单时间在后,这是需要客观看待的问题。


这意味着,管理部门向杨先生收取停车费存在问题,不该在此时段收费,说明管理有漏洞,应主动承担责任,帮杨先生到执法部门协调,免除处罚。若执法部门坚持处罚,管理者要公开向杨先生赔礼道歉,承认乱收费,甚至接受有关方面的处罚。


问题并不复杂,但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需形成统一意见,给杨先生一个交代。杨先生违规停车是事实,管理部门乱收费也是事实,管理者与执法者如何良性互动、无缝对接,值得重视。既然问题清晰,给出理性、宽容、合理的处理办法并不难,没必要让问题复杂化。否则,容易给人‘一鱼两吃’甚至‘钓鱼执法’的不良印象。


执法目的不是罚款,而是更好地管理,让市民自觉接受交通管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杨先生并非有意违规,只是没看到标牌提示才违规,且已缴纳停车费,执法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免予处罚,并通过此案例教育其他市民看清标牌提示,避免停车违规。


新浪头条 | 大鱼号 | 雪球 |


百家号 | 东方财富 | 智云平台 |


京东金融 | 小红书


商务合作,24小时内回复,合作邮箱:Thjly@126.com


作者谭浩俊


微信thj19881007


微博|谭浩俊微财经


视频号 I 坦然如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