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遇“查无此人”,民警助力重获新生

2025-08-31


今年4月,闽西监狱即将刑满释放的69岁罪犯金某,陷入了深深的恐慌。他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竟显示为“死亡”,其户籍早在2015年就被注销,注销原因一栏明确写着“死亡”。


这让金某忧心忡忡,如果以“死亡”之身走出监狱,他该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回归社会的道路难道刚起步就被堵住了?


金某于2006年2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年3月开始服刑。在近二十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几乎与外界失去了联系,没有家人接济,没有亲情电话,也没有会见记录。


从福建到吉林,上千公里的距离使得民警的走访工作困难重重。而且金某本人对家人的信息也记忆模糊,民警没有有效的家属联系方式。


分监区民警坚定地表示:“必须在他刑满释放之前,帮他把‘身份’找回来!”他们首先联系了吉林当地的司法所安置办,但被告知因年代久远,金某的身份信息无法查询,寻亲线索就此中断。



然而,困难并没有让民警退缩。他们转变思路,将目标转向金某吉林老家的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辗转和不懈努力,终于联系上了当地派出所户政科。


原来,金某入狱后便没了音讯,家人无奈之下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漫长的“失踪”状态在法律程序上被推定为“死亡”,户籍也因此被注销。更让人感到惋惜的是,金某的母亲和大哥也相继去世,家中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



确认了金某的身份和现状后,分监区民警与当地派出所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民警详细说明了金某的服刑情况、改造表现以及即将刑满释放面临的现实困难。在闽西监狱的积极协调和吉林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牵头推动下,当地公安机关启动特事特办程序,着手为金某恢复户籍。


今年7月,金某双手颤抖地接过印有自己名字的户口本,眼中满是复杂的情绪,有难以置信,有失而复得的激动,更有重获“身份”的欣喜。他感激地说:“感谢警官为我恢复了身份,这对我来说是重生,更是新生!我一定牢记教诲,出去后,好好做人,不辜负警官对我的改造与帮助!”


不久后,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写着“执法有温度 服务为人民”的锦旗从遥远的北方寄到了闽西监狱。金某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监狱民警践行改造宗旨、用心用情为罪犯铺就新生之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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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刑满释放,却成“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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