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推国内新能源电价竞价机制,引领能源市场化变革
电子发烧友网综合报道,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引领下,中国能源转型正在加速推进。近期,山东省连续出台两项重要文件,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省的新能源电价市场化竞价体系。
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市场化定价,是解决行业发展难题、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所在。8月,山东省发布《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全省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量原则上都要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来确定。
该方案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新能源电量市场化的核心方向,突破了传统电价机制的限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不久后,山东省又发布了《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以全流程标准化的竞价机制,将改革设想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路径,成为全国首个聚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的省级细则,为行业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山东经验”。
《细则》的核心创新是构建了“边际出清 + 动态调整”的竞价机制,既保证了市场的竞争性,又兼顾了公平与效率。
在这一机制下,同类型新能源项目按照申报电价从低到高排序,以最后一个入选项目的报价作为统一机制电价,确保所有入选项目在同一价格水平上公平竞争,有效避免了价格混乱导致的市场扭曲。
更重要的是,针对边际机组可能因入选电量过少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问题,《细则》设定了50%的比例限制:当边际机组入选电量不足申报量的50%时,将取消其资格,并以前一项目报价作为出清价。
这一动态调整机制就像为市场安装了安全阀,既维护了市场竞争的严肃性,又充分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理权益,使竞价结果更具可持续性。
针对分布式光伏特别是户用项目分散、零碎的特点,山东创新性地设计了“自主申报 + 代理参与”的双轨模式。自然人户用项目可免缴履约保函,这一政策降低了散户参与门槛,让千家万户的屋顶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对于发电企业来说,透明的竞价规则减少了寻租空间,促使企业将更多精力放在技术研发和成本控制上;对电网公司而言,动态调价机制增强了系统灵活性,为高比例新能源消纳提供了技术支持;而对于广大用户尤其是农村居民来说,参与绿色能源生产的渠道更加顺畅,乡村电气化进程也因此加快。
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山东的实践打破了传统能源管理的思维模式。通过市场化手段平衡各方利益诉求,利用数字化工具重构电力交易体系,这种制度创新本质上是对能源治理模式的重构。它打破了行政指令主导的计划模式,建立起以价格为信号、以市场为纽带的新型能源秩序,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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