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丨深圳台风天爬山罚款事件:处罚原因与全国推广探讨
“深圳2人台风天爬山各罚5千元”,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开出。这张罚单释放了怎样的信号?深圳的做法能否在全国推广?对于“不听劝”的违规探险行为,各地又有怎样的治理探索?《新闻1+1》节目主持人柴璐连线深圳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处处长王常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进行分析观察。
为何罚款5000元?释放何种信号?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处处长王常效表示,这张罚单惩处的不只是“擅闯危险区”这一违法行为,更针对少部分人心中的侥幸心理。这种行为将个人猎奇和便利置于公共安全之上,不仅让自身陷入险境,还极大挤占和滥用了公共救援资源。
该罚单释放了三个层面的信号:
其一,是法律权威的刚性信号。明确告知社会,防灾减灾法规不是“纸老虎”,而是有强制力的硬约束,“柔性劝导”已变为“刚性执法”,违法者必将受法律惩戒。
其二,是个体责任的警示信号。公共安全需每个人参与和遵守,个人不能完全依赖事后的公共救援,要承担主动避险的法律义务。
其三,是治理模式的转变信号。标志着防灾减灾从“被动救援”向“主动预防”转变,通过划定法律红线,实现风险的源头管控,降低社会运行风险和公共成本。
如何看待此次处罚?未来有何启示?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处处长王常效称,事件已过去十多天。案件结束后,他们在地方媒体宣传,目的不是处罚,而是教育和引导市民认识灾害风险及救援代价,提醒大家对自身安全负责。没想到此事在全国引起网友极大关注。
在此过程中,他们想传递几方面信息:
一是让大家认识到在安全问题上,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提升社会共识,防灾减灾需全社会参与。
三是政府要实现从柔性劝导向刚性执法转变,确保在灾害天气下有效低成本管理社会。
针对涉险不听劝,不同做法有何影响?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指出,深圳市相关部门对户外违规探险行为明确处罚,向全社会发出强烈信号,提醒涉事者关注个人安全,也要考虑行为对社会的威胁。
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违规探险,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浪费公共资源,威胁救援人员安全,这种行为值得关注和谴责。

过去多采用宣传教育或让涉事者补偿费用的方式,未开罚单。深圳开罚单的做法,让人们认识到要兼顾个人权利与公民责任,考虑个人安全与违规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此举不仅处罚个人,更能教育一批人,形成安全意识,维护安全氛围。
深圳的做法能否复制?全国推广的内容是什么?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深圳市有关部门遇到问题积极解决,探索创新形成有效机制。在治理相关问题时依法依规,有章可循,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为全社会树立机制。立法时能强化问题解决办法,明确适用情况和处罚金额确定方式。
此外,深圳强调一整套流程和机制,划定临时危险区域要经过论证、公示等环节,处罚也经过充分调查和公开。这体现了管理能力,对其他地区有很好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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