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群众”制止无人机扰序行为获两千元现金奖励

2025-08-20

此前,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近日,两名“朝阳群众”及时发现并举报,成功制止了一起使用无人机拍摄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获得了现金奖励。

8月17日,王某携带无人机来到朝阳双井地区的一座天桥,违规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时,被周边群众及时发现制止,并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朝阳分局双井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查获了王某及其携带的无人机。

经调查,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报请相关部门对两名群众各给予一千元的现金奖励。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北京警方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巡逻防控和宣传引导,警民携手共同守护首都蓝天。

普法课堂

无人机“黑飞”,指的是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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