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出手,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
讷河市融媒体中心

8月1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
医疗科普行为旨在提高公众医学健康科学素养,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传播预防或治疗疾病等相关知识。为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信息发布传播,提升其规范开展医疗科普的意识,支持专业医疗科普内容生产传播,防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
网站平台要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对申请认证的账号,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核查。
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分医师(中西医)、护士等类型,核查医师资格证等资质证件及在职证明等材料。
对医学院校、医药研发机构人员,核查学校学院或机构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材料。
其他医疗领域从业人员,结合账号情况核查相应资质证明。
2. 清晰展示账号资质信息
网站平台在资质核验后,在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展示认证信息,包括资质证件名称、专业范围,医院科室等准确名称,是否在职,签约MCN机构名称等,保障用户了解账号运营者背景,同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3. 严格标注医疗科普信息来源
网站平台要求“自媒体”账号对发布转发的医疗科普信息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引用转载、摆拍剧情、借助AI生成等情况需标注来源或标识,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4. 认真做好资质核验工作
网站平台强化认证材料真实性审核,核查证件、单位证明等可核查情况,通过官方渠道查验执业信息。发现存疑情形,依法依约处理账号并进一步核验。
5. 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
网站平台完善用户协议,按“复审存量、严管新增”原则,严禁无资质账号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复审存量账号,通知未认证账号2个月内完成认证;新注册账号未经认证不得发布。
6. 强化网络行为规范
网站平台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优质医疗科普信息传播。规范账号网络行为,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管控违规线上付费诊疗、认证医生直播不出镜、引流至无资质账号等行为。
7. 严禁违规变相发布广告
网站平台告知“自媒体”账号不得变相发布医疗等广告,介绍健康知识时,同一页面不得出现相关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8. 严处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
网站平台清理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标注问题、无资质发布、违规广告等问题的账号,依法依约采取措施。
《通知》指出,各级网信部门督促指导网站平台,规范“自媒体”账号管理,处置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医院规范医务人员网络行为,加大医疗科普知识供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互联网商业营销监管,查处变相广告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原标题:《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多部门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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