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王楚钦孙颖莎!厦大生或面临三重罚:道歉、罚款、拘留,最高判3年
08-01 06:30
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官方宣布,会对该校学生陈某某辱骂乒乓球奥运冠军王楚钦和孙颖莎一事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陈某某涉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相应处罚。

辱骂王楚钦、孙颖莎等运动员,属于恶意编造或歪曲事实以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涉嫌侵犯名誉权。依据《民法典》,陈某某首先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陈某某在网上肆意辱骂运动员并捏造不实信息,还需承担行政责任。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他可能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若陈某某辱骂运动员的行为被认定情节严重,如长期辱骂、捏造事实辱骂诽谤等,可能构成侮辱罪,面临刑事处罚。根据法律,侮辱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辱骂运动员必定会受到处罚。例如去年8月,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29岁的贺某某因辱骂、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被刑事拘留,38岁的王某某因多次辱骂运动员、教练员同样被刑事拘留。

综上,陈某某首先要向王楚钦和孙颖莎公开道歉,承担民事责任。其次,他大概率会被罚款、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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